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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性侵女兒毆妻 判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該你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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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醉漢2 度撞婦 拖走性侵
作者: 又輝~ 日期: 2008.04.10  天氣:  心情:
竹縣一名41歲的戴姓男子酒後獸性大發,疑似開貨車製造假車禍,先撞傷騎機車的中年婦人後,車子未熄火,就將婦人拖到附近停車場性侵得逞,經路人發現報警,巡邏員警將他逮捕。


車未熄火 急逞獸慾


警方調查,戴姓貨運司機4日晚間與朋友飲酒後,駕駛貨車返回湖口鄉住家途中,涉嫌兩度追撞一名騎機車的50多歲婦人,疑似製造假車禍,造成婦人的腳部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但戴嫌竟不理會婦人的傷勢,也等不及將車子熄火,就把婦人拖到附近一家餐廳的露天停車場內,對她強逞獸慾。


被害過程中,婦人狂叫求援抗拒,但戴嫌恐嚇她說:「再叫,就打死妳!」並摀住婦人的嘴巴,讓被害人驚恐不已。


路人發現 報警逮狼


所幸路人行經,看到未熄火的貨車及被撞倒的機車覺得有異,立即報警。巡邏員警到場後四處搜查,隨即在停車場發現戴嫌的獸行,立即衝上前將他逮捕,但酒氣沖天的戴嫌已性侵得逞。


警方對他酒測吹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52毫克。戴嫌警訊時辯稱,他喝醉了,做了什麼事完全沒有印象。


警方表示,戴嫌沒有前科,也有正當職業,但與妻子離婚已一年多,經常借酒澆愁。警方昨依妨害性自主、公共危險罪及傷害罪將戴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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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13 10:42
他, 60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3 14:00]:

很好阿..哈哈

 
時間:2008-04-10 23:41
她, 48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2 22:31]:

嗯嗯..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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