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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2/10】
作者: ♂流浪の翰 日期: 2008.12.10  天氣:  心情:
交際一定要應酬嘛!?

今天蔡媽又請大家一起去聚餐
撐了大半子流浪又破例了【鄰居應知道發生什麼事吧】

台電賢哥都過來你能不喝嘛?
因為這幾天流浪都跟賢哥到處跑。。。
賢哥這面子能不賣嘛 [:~]

這種人際關係&交際應酬之間的平衡點真的很難拿捏
或許面對這些流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吧

年底將近看到警察們為了績效而工作
拼起命來到處抓人違規想起來就令人不恥

躲在暗處抓人違規偷偷摸摸的不就像小偷行徑
警察應該是抑止意外發生而不是等意外發生才對

而為績效而去努力
那假如沒績效、獎金那不就什麼都不做。。。是嘛?
哀,每當看到這種景象真的讓人不予置評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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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13 19:43
她, 3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13 20:35]:


好像不管在哪警察都一樣ˋˊ

真害。。。

 
時間:2008-12-12 00:26
她, 44歲,南投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13 20:32]:


應該還不至於拉

 
時間:2008-12-11 00:08
她, 44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11 00:15]:

海尼根
第一次喝得捏ˇˇ

 
時間:2008-12-11 00:03
她, 44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2-11 00:05]:


不過不多

差不過三杯而且是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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