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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虐兒埋屍父判十年四個月
作者: 又輝~ 日期: 2008.04.08  天氣:  心情:
桃園縣龍潭鄉去年五月間發生一起父母親聯手殺害男嬰又掩埋屍體的案件,法院經過審理後重判父親十年四個月徒刑,不過檢察官不服,認為父親手段殘忍,犯後又沒有悔意,判得太輕,要繼續上訴。



龍潭鄉的這起殺子案是發生在去年五月三日晚間,當時三十歲擔任板模工的父親黃經國,酒後返家,因為不滿妻子沒有煮宵夜,先是毒打妻子,稍後又嫌三個月大的兒子哭鬧,憤而從冰箱拿出結冰的保特瓶敲打孩子的頭,又抱起孩子往床上摔,事後自己倒頭就睡,兩個小時醒來發現兒子心跳停止,雖然趕緊作心肺復甦不過已經回天乏術。


事發後,夫妻倆並沒有報警,反而逕自埋屍,然後再到警局報案,全案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終於釐清全貌,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父親十年四個月,太太游素真則被判一年八個月。 不過檢察官認為,案發後父親毫無悔意,要繼續上訴「泯滅人性,應該判處無期徒刑。」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進豐指出,事發當時夫妻倆佯稱小孩遭人綁架擄走,加上犯罪後態度不佳不思悔改,因此還要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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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09 22:33
她, 48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09 22:34]:

是阿.哈哈

 
時間:2008-04-09 21:16
她, 44歲,高雄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09 22:24]:

當然不是人。
是狗阿 ....

 
時間:2008-04-08 23:31
她, 48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09 22:25]:

對阿...
當然不是人。
是狗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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