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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孕
作者: Shine 日期: 2010.12.20  天氣:  心情:
又有朋友離婚,交往了六七年,結果結婚一年就離婚



婚前兩個人條件當不錯,總是挑來挑去、分分合合,結婚時都已將近40。

做了一年的人工受孕沒結果,男生花了二百萬,女生則幾乎每日去診所報到。

當然,這應證了我老媽婚前的烏鴉嘴,40歲了,還能生嗎??





兩個人壓力都大,爭吵是無可避免,離婚似乎變的理所當然。





追求真愛而英年早逝的徐志摩,曾在給梁啟超的書信上說:「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一個人追求愛情的同時,必須先確定自己要的是什麼,自己的條件能的到的是什麼?否則永遠也得不到。


最後,就算自己願意退而求其次,還是有無法彌補的缺憾。





有情人終成眷屬,固然值得賀喜,但若不懂珍惜彼此,在美夢成真之後,往往變成惡夢的開始。

雙方宣告仳離,恍然覺悟~不得;是幸。得之;才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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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28 23:34
她, 52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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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25 22:40
她, 52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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