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
會被牽著鼻子走,動輒方寸大亂,如被魔杖點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
從此,您沒有自己的思想,沒有自己的喜怒哀樂。
您以他為中心,跟他在一起時,他就是整個世界。
不跟他在一起時,世界就是他。
太愛一個人,會無原則地容忍他。
慢慢地他習慣於這種縱容,無視您為他的付出。
甚至會覺得您很煩、太沒個性,甚至開始輕視、怠慢、不尊重您……
太愛一個人,您無異於一支蠟燭,奮不顧身地燃燒,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
待蠟燭燃盡,您什麼都沒有了。
而對方只是一根手電筒,他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永遠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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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愛一個人,他會習慣您對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
忘了您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他完全被您寵壞了。
不要以為您愛對方十分他也會愛您十分,愛是不講理由的,
所以很多時候,愛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愛一個人愛得渾然忘卻自我。
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該出現在小說裏,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
給他呼吸的空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
飛蛾撲火般的愛情,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
但若它成為過去時,您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
投入那麼多,您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
所以,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八分就已經足夠了。
剩下的兩分,用來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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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詩人,李商隱的名句,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愛情到了這個份上……死了,思念才會結束;燭光滅了,相思的淚才能乾。
可見,愛情可以用生命去捍衛。
海誓山盟、信誓旦旦的吐露表白;花前月下、親親密密的相依相偎;
相通相悅、相親相愛的靈肉結合,愛情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享受。
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只要能夠稱得起的愛情。
不論是短暫的,還是長久的;不論是光明的,還是背地的;
不論是倍受爭議的,還是無可挑剔的;
不論是純粹的,還是功利的,應該是親歷者經歷的時候,最美好的記憶。
愛情本來應該無悔無怨,本來應該永遠的美好。
可是,這人性的脆弱易變;這人世間的風雲詭詐;這人生的艱辛苦難;
把這美好的情感弄得苦不勘言。
面對這風雲變幻的愛情,相對於女人,男人就顯得鎮定的多,寬厚的多,堅強的多。
而女人,就顯得惶恐,狹隘,脆弱,幽怨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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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有如清晨的朝露,禁不起太陽酷曬。」
「愛是很重要,但是正確的愛、喜樂的愛更重要!」
愛,是可以慢慢去學習體會的。
學習互相尊重、容忍和肯定他人,懂得如何接受愛與被愛,
這樣也才能了解到愛是沒有限制領域範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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