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又進了手術房維修之前受傷的左手中指. 門診時說大約連麻醉到完成約需30分鐘.卻花了一整小時. 說打麻藥時會很痛!卻一點感覺疼痛的感覺都沒有. 也許自己太皮了.把手術房當廚房走.連緊張都給忘了! 整個過程有說、有笑就像去剪個頭髮差不多... 晚上麻藥退了.疼痛開始回來了!好熟識的感覺... 因為手指都濕了.不得不先自行換藥. 只是整塊紗布都被傷口和硬掉的血黏住.拆得都皮皮挫! 拆下後才發現傷口居然是鋸齒狀,而且上下兩面都是鋸齒. 年輕到現在挨了約10次刀就這數次最奇特. 等過幾天消了腫非得照幾張特寫留做紀念不可!
等晚上換藥時再來照吧. 今天回診問醫生:為什麼要切成鋸齒狀? 他說這樣癒合才不會繃緊.開直線的人是沒讀過書. 聽起來也有道理.只是這樣是不是現在痛得要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