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六點四十的車 恰恰好三個小時我就站在台南街頭發呆 等著我的好姊妹來把我領走... 約好吃個中餐~我堅持要去魚仔店吃飯 現在不同以往了 一個已婚有小孩出來小BABY也得帶著 只是沒想到連她老公都要跟著來...... 我還是對他心存芥蒂 雖然不關我的事,雖然是婚前的行為 雖然是我好姊妹堅持要嫁的人 可是我還是很難去相信一個慣性劈腿的人 離題了......= =" 我久久才會回來晃一下 每次都是快閃 所以每次都覺得台南變動好快 一下子又多了好多好多陌生的街景 眼花撩亂 那......這跟可怕又有何關係?! 對於一個在減肥的人來說 真的不適合居住在台南 還是因為我在新竹太久了?! 一到下午快要接近晚餐時間 我們唱完歌騎著機車在大街上 無論騎到哪 都是食物的香味!!!!!!!! 如影隨形!!!!!!! 揮之不去!!!!!!! 救命啊!!!!!!! 我通通都不能吃啊!!!!!!! =_="這根本是酷刑 我很慶幸離開南部來這裡 相比之下新竹美食不如台南的誘人 要不然我真的瘦不下來 要不然我還會是一個80公斤的恐龍妹......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