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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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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童仲彥打老婆~熊貓眼!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17.02.06 天氣:
心情:
童仲彥打老婆~熊貓眼
--拳霸阿童?保護令!
民進黨的台北市議員童仲彥 把第二任老婆李秀環(李和童結婚是李的第三次婚姻?)
打得熊貓眼...
還演出比八點檔還戲劇化的八卦暴力戲劇...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
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
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
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保護令之聲請、撤銷、變更、延長及抗告,均免徵裁判費,並準用民事訴
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三第四項規定。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
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
第61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
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拳霸阿童?打老婆的童仲彥 記者出身!到美國拿什麼政治社會學碩士?奇怪的學位?
人生重大的決定 不能草率!不能兒戲!
恐怖情人 令人心寒!!!
ps.
老爸亂打人 也可以申請保護令!!!
動輒使用暴力的人 不是沒自信 就是口才爛!暴力?會反覆實施的!小心暴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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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7-02-06 11:08
他, 42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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