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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感情與婚姻~貴在共同感受
作者: 牧克 日期: 2006.10.09  天氣:  心情:
 這文真的很棒
感情與婚姻
~~ 貴在共同感受~~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
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
 
 
 咖啡廣告中一句
「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
的標語,不但傳誦多年,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
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
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
  分享的雙方, 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
除非逢年過節,不是每天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
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
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愛互讓。
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
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還沒正式上桌吃飯,
我們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
才能教全家人吃得盡興。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
「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
、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

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
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
「才不是呢!喜歡吃魚的人聚在一起,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
如果,
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定會很痛苦,他們各吃各的,
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寞。」
 
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
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童言童語的我們,
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
卻讓我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
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
再三玩味,便覺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
實在美好。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吃肉,
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經歷共同的感動,婚姻才能經營長久。

 
一個微雨的清晨,
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
電話彼端的他,情緒有點低沉:
「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
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聽到這種消息,
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
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
「你知道嗎?結婚這十幾年來,
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
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
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
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
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某一個片段,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
他感慨萬千地說。
聽到這裡,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
 
或許,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
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
一朝醒來,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
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
最珍貴的歲月,
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
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
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
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
在平凡中,體會趣味;在尋常間,流露真情。

說穿了,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大不同。
一對知己、一雙伴侶,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
除了深愛對方以外,還愛上其他共同的愛好。
 
我曾經在報上看過一則消息,報導台灣一對夫婦,
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小型企業,非常成功。
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
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
夫唱婦隨。
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
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
不再把生活的焦點全部集中於對方,
而一起將關注放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
真是莫大的幸福。
 
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
他們跋山涉水、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
向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
先知以慈藹的眼光看看他們,
卻說了一句表面上聽來無情、
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他說:
「 你們不要只是愛著對方,
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
 
別的東西?別的東西究竟是什麼,
絕對因人而異。可能是共同的孩子、
一項有趣的戶外活動、
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好。
而最能持久、最不乏味的東西,
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一起熱愛生活,
擁有充沛的能量,分享心靈的喜悅,
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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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0-12 14:00
他, 94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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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0-10 06:50
她, 9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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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34歲,亞洲其他,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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