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因為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所扭曲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但是意義卻大不相同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是種自私的行為更是一種"佔有"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一旦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所以"幾度遊賞花間至"遊戲的男孩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這種喜歡僅僅僅激情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也必須反覆思量愛上一個女孩子除了外貌之外更包活個性.能力和思想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更要去接受她的缺點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在慎重的思考後才義無反顧的做出承諾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我們要對天地有情更要對世人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