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之二 台灣白牡丹 2008/2/22
去年2007/3/4是元宵節,
3/5台灣白牡丹寫了「燈」。
昨天是今年的元宵節,
人,
喜歡燈,
不能沒有燈,
所以今天就寫「燈之二」。
「燈」,
在英文裡的用法有:
Lamp ——(使用電能、油、瓦斯的)燈。
Light —— (會發光的)燈。
burner ——(煤火、灶火的)燈。
Lantern —— 燈籠、提燈。
就漢字的造字原理,
是六書中的「形聲」字,
從火,登聲。
登是祭祀用的瓦器,
用它來盛物,
所以用來置油點火而照明者,
叫做「燈」。
大自然界,
黑暗和光明是互相替換的,
白天來了,
黑夜就去;
黑夜來了,
白天就走。
但是,
人們造燈,
看到燈,就看到光明。
因夜是暗的,需要燈來照明。
在黑夜裡點燈,
讓「光明」與「黑暗」共存,
人類真是可愛。
好玩的是,
設計節日,
搞些花樣,
鼓舞人氣,
提升人性,
不亦快哉!
上週六(2008/2/16),
到台北縣平溪鎮平溪國中,
欣賞國際天燈燃放活動,
整個場地四周包括司令台上頭,
通通架滿了照相三腳架,
有人更把三角架接綁竹桿,
人站到梯子上頭拍攝。
台灣白牡丹也不落人後,
很用心的抓些鏡頭放進心坎,
留存到相機裡。
昨夜(2/22)
又跑到台南市鹿耳門,
看看國際煙火節燃放活動,
欣賞煙火燃放的美景。
同樣的,
欣賞之餘,
也拍了好多卷照片,
一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