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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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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笨蛋報復方式="=
作者:
懶洋洋..。﹏...
日期: 2005.06.02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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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二女生代友報復網友 約上床告強暴
2005-06-02 03:07/
記者陳中光、林保光、梁靜于/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一名國中二年級的陳姓女生,因同學被網友猥褻,出頭討公道;她隻身赴約,進了飯店後和網友發生關係。次日她告訴老師遭強暴,但張姓男子供稱,被引誘才發生關係。
由於陳姓女生才十四歲,警方將全案函送法辦。警方調查,陳姓與張姓女生是同班同學,常結伴到網咖店上網聊天,二月間她們一起在「愛情公寓」網站聊天室,與暱稱小凱的張姓男子(卅歲)聊得投機,
常就共同話題一起聊天。
張姓女生在網路聊天時,透露她數學不好,得花錢補習;張姓男子就自告奮勇要幫她補習數學,兩人相約五月一日在三民區明誠路一家速食店碰面。
張姓女生帶著書本赴約,因速食店裡人聲鼎沸,張姓男子提議到天祥一路一家飯店去溫習功課;但進了飯店房間,張姓男子即趁著教功課機會摸她胸部,她馬上收拾課本離去。
隔天,張姓女生將這段遭遇告訴陳姓女生;陳姓女生憤而說要找人幫忙討回公道,便上網約張姓男子五月十七日出遊。陳姓女生原本另約朋友一起前往,但朋友臨時有事,她單身赴約;入夜張姓男子又帶她到天祥一路同一家飯店過夜,雙方發生關係。
隔天陳姓女生把張姓同學受網友猥褻的經過告訴老師,並說自己遭強暴,老師陪她們向警方報案。
警方從網站會員資料及電腦IP位址調查,找到涉案的張姓男子,他是高雄市捷運某工地的包商司機,平時在租住處上網聊天,昨天傳訊他到案說明。
張姓男子說,第一次和張姓網友見面,是在飯店裡很認真地替她補習數學,沒有毛手毛腳,直到時間到了才各自離去。
五月十七日晚上八時,陳姓女網友打電話約他見面,兩人在路口聊了一下,對方說有點睏,他於是以機車載她到飯店。他說進了房間後,她躺在床上,還說睡覺時要抱著抱枕或大布偶才能入睡,
要他當布偶讓她抱。他於是上床讓她抱著,抱抱之後兩人都有了感覺,才發生關係。
兩名受害女生已由學校和社會局輔導及協助處理,兩家父母平時管教嚴格,對發生這種事很生氣,都將追究涉案人責任。警方昨天傳喚張姓男子調查後,因他與未滿十六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依猥褻及強制性交罪嫌,將全案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記者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張姓男子涉嫌與國中女網友發生性關係,雖然他說是遭到引誘,但因女網友未滿十六歲,與這麼小年齡的女生有性關係,已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依刑法規定,對未滿十四歲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用點腦吧..女孩..[b-(]
國中女生幫友討公道 反慘遭性侵害 還被嫌是恐龍妹
2005-06-01 23:35/記者劉正允/高雄報導
一名國中女學生因有手帕之交的好友同學被一名網友張姓男子誘騙到飯店對她毛手毛腳,為了幫忙討回公道,就主動找上張某要伺機還以顏色,不料該名女學生卻沒有討回公道,反而還被對方性侵害得逞。
目前在高雄市一處捷運工地擔任司機的張姓男子(30歲),3個月前上網到一個「愛情公寓」的網站聊天室,認識就讀某國中二年級同班同學又同為14歲的「小芳」與「小美」,之後因彼此經常上網聊天聊得很愉快,加上他從兩個小女生在交談時的用字遣詞,看出她們的個性應該都很開放,所以就萌生了圖謀不軌的念頭。
4月初,張某私下跟「小芳」上網聊天說他可以免費幫她補習數學,並約「小芳」到一家麥當勞見面,涉世未深的「小芳」在不疑有他的情形之下,自己一個人去赴約,接著在與張某見面後,還被對方以店內太吵,以致無法好好專心教她的理由,將她誘騙到一家飯店去。
據了解,「小芳」雖然長得胖胖的,由於她的「費司」還算可愛又有楊貴妃般地豐滿身材,因此讓張某對「小芳」產生非份之想,於是就趁著佯稱要幫她補習數學之時,即對「小芳」毛手毛腳又動手去撫摸她的胸部。外表看似開放的「小芳」冷不妨被襲胸後,不但立刻撥開張某的手,而且還馬上掉頭離去。事後,「小芳」將被張某騙到飯店要對她非禮的事情告訴「小美」。
「小美」聽完所說,忿忿不平對「小芳」說要幫她討回公道,並在想好將伺機給張某這條色狼好看的報復計畫後,即於5月中旬的某天下午主動找上張某約他一起外出遊玩。
不料原本要伺機教訓色狼的「小美」,不但沒有順利完成報復計畫來替好友討回公道,反而還被張某將她帶到飯店去開房間,再對她加以性侵害得逞。
到了隔天上午,「小美」向老師訴說慘遭狼吻一事,並在老師的陪同之下向三民二分局報案。警方循線查出張某身份將他傳喚到案說明,張某卻否認有對「小美」做出霸王硬上弓的性侵害行為,但坦承有跟她發生性關係。
張某說,「小美」長得像恐龍妹,他再怎麼「哈」,也對她實在是「性趣缺缺」。但因「小美」主動對他投懷送抱又一直挑逗他,才會讓他在被挑起慾火後,即不管「小美」的美醜與否就跟她發生了性關係。
儘管張某一再強調「小美」是自願跟他發生性關係,但在「小美」的指證歷歷之下,加上縱使「小美」是自願的,她卻是一個未成年少女,因此警方還是將張某依強制性交罪嫌函送法辦。
男人,做錯事還嘴賤,活該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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