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有些人相遇的太早 有些人相遇的太晚 有些人則是一輩子都不該相遇 故事不從很久很久以前開始,而是很久很久以後,因為這不是個童話故事,也不會是個太美好的愛情故事,甚至,它連個故事也稱不上是,至多是一些愛情裡的千情百緒;可能妳的,可能我的,可能誰的也不是,而只是單純在愛情裡曾經有過的情緒:眷戀、撕裂、遺憾、逃避……或者其他什麼的。 也於是,這裡,不會有任何的名字。 不會,也不需要。 很久很久以後,她和朋友到夜店喝酒放鬆,時間是個公務員蓋印章似的尋常夜晚,很一般,一般到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就是一通電話,一個默契;而同行的朋友,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那種:喜歡、而濃度卻又不夠到直接告訴對方,或者確認。 --老實說,其實你/妳很喜歡我對不對? 這樣一句簡單的話,卻擱在嘴邊說不出口,怕的不是搖頭,卻是點頭。 怕。 怕的連這方面的玩笑都不願意開。 怕。 怕尷尬,怕又失敗。 失敗。 他們相遇的太晚,晚的幾乎不再願意相信愛情,儘管,他們實際上還年輕。 他們友達以上,他們戀人未滿,他們覺得這樣剛好,剛好陪伴彼此的寂寞,卻不打擾。 老老舊舊的夜店,不時髦,不起眼,甚至還有那麼一點不好說破的寒酸,不過剛好合適他們的關係;在這樣的個不會被當作約會場所的夜店裡,他們照例是從一杯Whiskey Sour和martini開始,然後漫不經意的閒聊,聊聊這個、聊聊那個,一杯一杯,直到微醺、卻不誤事;所謂的酒後亂性並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存心故意,或者應該說是:借酒裝瘋。 而他們不瘋,不願意瘋。 不願意再瘋。 瘋。 在醺醺然的愜意裡,她的目光被牆角一張似曾相識的臉孔吸引,然後怔住,然後酒醒,儘管心底明白這沒可能是當年那張相遇太早的臉孔,然而,這麼多年過去,就算只是一張相似的陌生臉孔,仍足以令她想逃。 逃。 因為總有那麼一個人,一輩子,我們都不該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