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爛的理由都可以是分手的原因, 前提就是其中一方早有所決心; 逃避到了超越極點之後, 理所當然換來一種結局叫離開。
有種愛情傻子, 就是在一段愛情裡流了超過30分淚水的女人。
10分是感動 10分是相愛 10分是放棄
若你為了分手而再哭泣, 早就毫無意義。
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