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補充一點,如果有相機(手機相機)把那個人拍下來,請他一起去備案。
對方如果不願意去,就跟他說,那你自己會去備案。如果真的是詐騙的,就會知道遇到行家...
●【台灣社會新聞】 最新詐騙手法 --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 注 意:這是真實案例,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 慎 ★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 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駕駛人及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 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 許多人對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認為被撞到的人沒有大礙,
殊不知正中了歹徒故意製造的假車禍真詐財案件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