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飯糰妹「賣不完 不能回家吃飯」
台北市士林捷運站晚上出現「飯糰妹」,
十歲女童獨自叫賣飯糰,警方通知她母親領回。
沒想到隔天女童又到捷運站賣飯糰,她說「沒賣完,不能回家吃飯」。
昨天深夜十一點多,飯糰妹再出現捷運站,警方正漏夜找她母親調查。
據了解,「飯糰妹」是單親家庭,目前在台北市北投區就讀小學,
為補貼家計,晚上都幫母親賣「五穀米飯糰」,每顆卅元;
而且女童說,這些飯糰還是她自己做的。
士林警分局文林派出所長陳心怡昨天打電話找女童的母親,無法取得聯繫。
她指出,讓幼童深夜獨處在外,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若占用道路擺攤,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警方查明真相,會依規定處理。
本月三日晚上十點半,士林警方接獲通報,
士林捷運站外有女童獨自賣飯糰,警方趕到現場,
發現女童手上只剩空籃子,飯糰已賣光。
由於女童低頭不語,身邊又沒家長,
警方將她帶回警局了解,發現「飯糰妹」才十歲。
「怎麼放心孩子深夜一個人在外面?」員警聯繫女童的母親到派出所,
要求她不得再讓女兒深夜上街叫賣。
女童母親表示,迫於生計才賣飯糰,女兒賣飯糰時,
她都在旁邊,當時她是暫時離開。
警方詢問後,讓她領回女兒。
沒想到,記者前天晚上十點走訪士林捷運站一號出口,
又發現飯糰妹一個人捧著籃子,向民眾叫賣飯糰。
記者買完剩餘的兩顆飯糰,女童才透露,
飯糰是她做的,「沒賣完,不能回家吃飯」。
警方表示,士林地區幼童擺攤的個案較少,
警方憂心的是,女童母親利用民眾的同情心賺錢,並藉此規避開單。
據了解,從今年四月起至今,
台北市社會局四度接獲民眾檢舉「女童深夜在捷運站獨自賣飯糰」,
婦幼科股長王可欣說,經調查,女童家裡並非低收入戶,每月領有慈善機構一千七百元補助金,母女倆從未向社會局求助。
女童因為晚上叫賣飯糰,上課有時缺席,
志工曾上門關心,屢遭女童母親拒絕。
王可欣指出,社會局會持續追蹤了解,
勸導女童母親,並提供親子輔導、生活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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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真的病了..
為了錢...連十歲的小孩都要利用
這個案例..在我眼裡..已經不是利用..而是虐待..
我的家境..不算富裕..我本人有負債..
也未敢奢望會有機會走入禮堂的那一天..
如果今天有了家庭..有了小孩..
就算喝開水..吃吐司...我也不讓我的孩子這樣做...
因為..自己的骨肉..當然是自己要疼...
而不是利用他人的同情來關懷自己的小孩
我看完這篇報導..老實說...我鼻酸了..
有種想哭的激動...畢竟我是情緒感受比較多的巨蟹
也許可能有人會說:"小女孩都不抱怨 , 我憑什麼發出怨言"
當然..以我的年紀來說..當然會對不公平的事反應..
但....
十歲的小女孩...她懂嗎?
她要是抱怨..她會有什麼樣的下場?..有人想過嗎?
不能吃飯?
被罵?
被打?
不准進家門?...
這些對小女孩來說..是她所期望受到的對待方式嗎?
更何況..抱怨的對象..就是要她出去賣飯糰的親生母親
聽話...這兩個字.對小女孩來說..變的非常重要..
希望小女孩長大後..能變成一個懂事的孩子 .
對於母親在她幼時這樣的利用..也希望她能釋懷 , 做一個孝順的孩子.
希望她的母親,能了解到..這孩子對她的付出與報答.
也了解到..當時的利用..是多麼無知且愚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