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69552
 瑪汀妮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不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明瞭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事實
作者: 瑪汀妮 日期: 2012.04.18  天氣:  心情:
男女之間 幽默以對 ~ 何必針鋒相對 !!

有一對男女正在吃晚餐。

女生問男生:你愛不愛我?
⋯⋯
男生看了女生一眼又繼續吃晚餐

女生很生氣又再問了一次:你愛不愛我?

男生終於說:愛!

女生又問:那你要怎麼證明?

男生摸了摸口袋裡拿了三十元出來,

問女生:你有沒有十元?

女生拿了十元給了男生・・・

男生就把四十元放在女生桌前。

過了一會兒・・・

女生很生氣的問男生:你到底要不要證明你愛我啊?

男生說:我己經證明了啊^_^!!!

...四十(事實)擺在眼前・・





看到了事實了嗎??我看到了....
標籤:
瀏覽次數:263    人氣指數:9843    累積鼓勵:47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不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明瞭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7-26 19:43
他, 54歲,台中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3 13:04
他, 50歲,臺東縣,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18:22
他, 3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13:22
他, 50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12:46
他, 40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12:08
他, 63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10:58
他, 41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04:16
他, 41歲,台中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03:52
他, 45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1 02:22
他, 96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3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