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詠2007年出版的作品 傾聽心中的聲音,相信自己內在的渴望 在太多太多的書籍,看過類似的句子 可是,即使到現在,我仍舊不明白,自己心中的聲音到底是什麼? 渴望、欲望、希望、期望,又有什麼不同? 為什麼今天渴望得到,到了明天就不渴望了? 為什麼今天的期望,明天又失望了? 到底心中的聲音要怎麼去傾聽? 書中寫著:作家代言廣告,自踐踏自身價值判斷的行為(我想是為了配合書中情節) 他解釋說:歌手演員代言商品,和唱歌表演本職沒有兩樣,觀眾心目中也可以理解 但作家處理的卻是『價值』。讀者之所以信任作家,是因為作家獨立思考、創作, 並傳達那個價值判斷所以如果作家因為收了錢,而去代言商品,這等於是放棄了作者獨立思考的立場。 讀這一篇的時候,有點尷尬的,電腦正播放"年輕就要對味"這首歌 很多人都說"年輕就要對味"這首歌是傷心的回憶,是為了搭配廣告而去改編的一首歌 或許我真的是偏心吧,只要是他們唱的歌,我都覺得很好聽(嘆) 基本上,歌詞想表達的東西都已經表達出來,可是歌詞太淺,感覺稍嫌不足。 阿信說過,如果因為代言需要寫歌,也要寫得讓人耳目一新。 同一句話,他會寫10種,甚至用到100種講法,包括連接詞、介詞,他都會想,衍生出來的抉擇就很多。 有一套標準,「要自己喜歡」,做了這個東西,會不會再聽一次? 如果在車上不小心聽到,會不會喜歡?還是請司機快點轉台? 因此,就算這首歌詞不是很滿意,還是說服自己,阿信已經很努力的! 其實有一點矛盾,我不希望喜歡的人去代言商品,那會讓我有種他們被剝削的感覺 可是,沒有代言,那來的贊助? 像阿信說的,那些讓我們心滿意足的500塊的校園演唱會,也是贊助幫忙才有的。 越有名氣的藝人,代言的廣告就會越來越多,這是不可避免的趨勢 有錢可以賺,誰不想要? 只是那麼多的代言和廣告,那一個是憑良心去代言?那一個是親身使用過才推薦給大家? 我希望我喜歡的人所代言的商品,是因為喜歡而代言,不是因為代言而代言... (講是這樣講,不過我相信五月天是因為喜歡而代言,不會是後者) 所有偉大的作者都是因為偉大的讀者而存在的 這句話是書本最後一段所寫到的 相輔相成的,所有偉大的讀者也是因為偉大的作者而存在 :) 記得看過一篇報導 阿信問台下歌迷:聽說你們昨天在體育場外唱五月天的歌? 歌迷:對! 阿信:那就好~我們一直都知道,其實,你們才是五月天! 短短的一句話,該死的很貼心! 教我吉他的老師說過,五月天很聰明,他們知道把功勞都給歌迷,也很懂得體貼歌迷 阿信常常在舞台上說這麼一句話:很多人說,五月天實現了大家的夢想,我們想說,是你們實現了五月天的夢想 人與人之間,應該就是那麼回事吧 所以人是群體動物,誰也不能獨自一個人生存。 最新的一篇訪問:主持人問阿信"你希望最後的墓誌銘上寫什麼?" 阿信說:我只要留一句話就好「記得我的歌,不要記得我。」 寫歌是全世界最神奇的事。我是學畫畫的,畫圖還要煞有其事的去買水彩紙、顏料 寫歌只要一枝筆、一張紙,甚至都不用,只要記在腦子,坐著就可以寫歌。 寫出來後,權力很大,只要把一個人教會,他喜歡就會一輩子記得, 而且會像病毒一樣一直傳染、擴散,誰都可以唱... 音樂,足以改變世界 這句話我一直都很認同,而且還是和平且理性的改變 所有偉大的歌手都因為偉大的歌迷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