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一生當中,似乎跟浪漫成為平行線,可以互相打招呼,卻很難碰面暢所欲 言;在這種場合,我不是出現殺氣騰騰的氣勢,就是以爆笑短劇收場,更常常演出 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內心戲。 記得初戀對象,是個小我四歲的大男孩,剛認識他,總是擺著酷酷的形象不愛說 話,更惶論微笑待人。同為加油站打工一員的我們,曾有個顧客問我,為什麼他總 是帶著墨鏡,現在不是晚上嗎?他看得見嗎?這個問題我也問了他老半天,他總是 憨笑的跑開,哪知他心裡的鬼主意呀!也許是耍帥吧! 還記得,他剛滿十八歲考上重型機車駕照那個月,每天拿出駕照「炫耀」,我聽得 煩了,就拿出汽車駕照「嗆」他:「有機車駕照很了不起嗎?我可是有汽車行駛資 格的人呢!」 就這樣,曖昧不明了好久,兩人終於突破心結成為加油站的地下情侶,到離開時, 連站長都不知我們有過這一段,只能說,不知站長是呆,還是心知肚明。 某天,我和男孩來到新莊綜合體育館,選了一處舒適的草坪休息,放眼望去,有群 勤練街舞的年輕伙子努力揮灑屬於青春的汗水,就這樣靜默了幾分鐘,男孩突然輕 輕地將我推倒於草坪上,以一種吸光所以黑暗的身影向我逼近,此刻,我驚慌不 已,雖知這是跑壘的基本順序,但是也太快了吧! 於是, 我推開他, 在心裡狠狠且大聲罵了一句: 「禽獸。」
事後想想,真是啼笑皆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