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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佛之二
作者: 台灣白牡丹 日期: 2008.01.24  天氣:  心情:

之二            台灣白牡丹          2008/1/24


 


 


「佛」,


英文寫作「Buddha」,


是梵語「buddha」的音譯。


又稱作:佛陀、佛馱、浮陀、


浮屠、休屠、浮圖、浮頭、


沒馱、勃陀、馞陀、步他、


復豆。


 


「佛」,


在梵語中是指覺悟圓滿。


本義解釋作:覺、覺者、知者,


是覺悟真理者的意思,


也指具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如實知見一切法的性相,


成就正等正覺的大聖者。


 


「佛」,


有時也指佛陀,


亦即指「悉達多喬答摩(Siddhartha Gautama)」,


就是釋迦牟尼佛。


因為悉達多喬答摩是修行成就正等正覺的大聖者,


被尊稱為「佛」


 


佛法,


英文有三解:


1、Buddha dharma


2、Buddist doctrine


3、the power of  Buddha


本指修行究竟成就、覺悟圓滿的方法。


因為悉達多喬答摩所修的法,


最後得究竟成就、覺悟圓滿,


他把自己的成就方法,


如實傳播(說法)了四十八年,


而且流傳至今。


所以,


現在說佛法,


是指佛(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教法,


也就是佛教導眾生的教法。


 


後來的佛教高僧有謂佛法六名:


一、善說——如實而說,以諸法之實相說諸法。


二、現教——使人於現世得果報。


三、無時——不待日月星辰之吉凶,隨時即得修道。


四、能將——以正行教化眾生至菩提。


五、來嘗——應自身證悟,非隨他物。


六、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


 


 


【還有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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