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37468
 守護天使微風〥最愛老婆心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1985「全能教會」集中桃園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987 簡訊詐騙暴增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1986 詐欺女友逾百萬
作者: 守護天使微風〥最愛老婆心 日期: 2014.06.04  天氣:  心情:






詐欺女友逾百萬 男判3年半
http://tw.news.yahoo.com/詐欺女友逾百萬-男判3年半-063728267.html
 
葉姓男子向女友誆稱與公司有訴訟,須繳付法院擔保金,向女友詐得新台幣150萬元。高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葉男3年6月徒刑。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於民國100年9月間,以假名在交友網站認識劉姓女子後,兩人進而交往。
葉男自稱是建設公司監工,月薪10萬元、年薪約150萬元,離職後要向公司訴請遣散費,須繳付法院擔保金150萬元,待判決確定後即可還錢;劉女因此受騙上當,陸續交付現金。
葉男被控為拖延還款,以假名簽發本票及借據給劉女;直到隔年葉男向劉女坦承真實姓名,再以真名簽發本票及借據後,劉女才得知受騙,提告處理。
葉男於法院一審時說,他與劉女是男女朋友,因收入不穩定,因此兩人平日花費、旅遊消費等多由劉女支出,他並未向對方陳稱要支付擔保金而借款150萬元。
法院一審不採信葉男說詞,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0月徒刑、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3年2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葉男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認為,葉男向劉女告知不實月薪10萬元、年薪約150萬元等,虛構自己跟公司有遣散費訴訟須繳付擔保金,待判決確定後可還錢,讓劉女錯估其經濟能力與還款能力,而交付款項,已構成詐術,因此駁回上訴。偽造有價證券罪部分還可上訴。




























FONT{COLOR:#0099FF}





標籤:
瀏覽次數:334    人氣指數:3934    累積鼓勵:1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1985「全能教會」集中桃園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987 簡訊詐騙暴增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