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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寶貝小搗蛋的奶爸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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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放手*傷的更久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傷人的話*總是對最愛的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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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真的累了~
作者: 兩個寶貝小搗蛋的奶爸 日期: 2009.02.16  天氣:  心情:
自從96年5月19我前妻離家出走.7月11日逼我跟她去辦離婚登記至今.算一算也將近一年半的時間了.剛離婚時.為了希望她能回歸家庭(最重要的是因為我愛她)所以離婚之後的一段時間我常常帶著孩子去看她.就是希望她能夠清醒.還能夠想到有一個愛她的男人跟兩個愛她的孩子在等待著她回家.剛離婚的最初那段時間.她還會想著跟我連絡要看望小孩或是要帶孩子去她那裡過夜.可惜!隨著時間越久!她也就似乎忘記了孩子!連打通電話或是看望一下孩子~對她來說似乎都是多餘的!至今為止~小孩子們大概有超過半年多的時間未曾見過她了!而她似乎也已經忘記她有兩個懷胎十個月生的孩子了!

這一年半多的時間以來.我很感謝我的家人.如果不是我的家人對我的幫忙.坦白說!我一個男人又要工作!又要照顧小孩~就算我是鐵打的身體~我想我也很快就會倒下.這段時間以來.小孩子的生活玩樂及學習教育的一切支出.我都咬緊牙關努力撐著!可是每當夜深人靜而寶貝兒子們已經睡著的時候~我不禁會想著我還能撐多久~最近這半年來!房屋仲介市場買賣交易日趨冷淡.要想成交拼出業績.勢必一定要付出比之前更多的努力及辛勞才會有所收穫.離婚時~因為我對謄寫離婚協議書該要注意的資訊並不甚了解~以致於我並未曾在離婚協議書上跟她註明關於扶養小孩子所需要的費用該要如何分擔.所以這一年多以來我也就一個人死命的撐著.包括兩個小孩子都在讀幼稚園的註冊費.月費.及一堆零零總總的.我都盡量撐下去.前些日子打電話我前妻公司去找我前妻.想說跟她協調一下.是否我們之間可以再擬一下扶養費分擔的協議書(金額以她能力能負擔為主)殊不知卻得到了回絕.表示她不會跟我簽這種協議書~就算上面止寫說她要負擔一個月幫"兩個小孩子"分擔個幾千元也好!這樣她也不願意.

我會想要去找她跟她談的原因是..因為我跟她曾有過十一年多快十二年的感情.對於感情!我深刻的了解到既然她已經不愛我了.再勉強挽回其實也是於事無補."強摘來的瓜兒不會甜"所以對於我跟她之間我已經不會再內心再有任何起伏波動了~所以跟她之間除了我這兩個寶貝兒子.基本上我們是已經不再有任何瓜葛了.會去找她談.也是希望關於孩子說實話並不是離婚之後孩子給我她就沒有任何對孩子的義務了!而是希望關於扶養費分擔的這件事情我們能夠以私底下兩個人協調好就可以了!我並不希望說為了這件事情跟她兩個人還要走到法院訴訟.可是~卻得到她回答寧可走法律途徑來將此事做個處理.坦白說~我不知道她的腦筋到底是出來什麼樣子的問題!能夠兩個人坐下來好好談好好處理的事情!為什麼還要大費周章的走上法律訴訟來解決呢?

我翻閱了相關的所有關於扶養費分擔的資訊及網站.只能說!她自己不懂得衡量事情輕重而做的這個決定~我想!!會讓她付出更多的代價.考慮了很久的一段時間!我真的是很不希望兩個人因此而扯破臉~搞到要在法院見面.可是看看她多開心~多自由~生活多舒適.完完全全的把兩個孩子都忘了!孩子們是最無辜的~這點我真的對孩子們很感到愧疚!所以再工作之外我也盡量把時間都留給我的兩個寶貝兒子們.

這兩天~我會找個時間去家事法庭對我前妻提起扶養費分擔的訴訟.對於她這樣子的母親!說實話~我前所未見.以她目前對孩子如此的不聞不問毫不關心.那我想現在她自己種的因.將來所結的果(不論是甜是苦)都是必要由她自己去承擔了!在她一直都不曾看望孩子的這段期間.我想我已經盡力了!我打過幾次電話給她.告訴她雖然我們都已經離婚了~可是孩子畢竟是她懷胎十月所生的.難道談戀愛會談到連撥一點點時間看望或問候一下孩子都沒有辦法嗎?從前都是我雞婆主動送孩子去看她.現在!對她這樣的人我也已經完全的心死了.所以我也坦白告知."我不可能再自己送孩子過去找妳.如果妳要看望孩子我非常歡迎也絕對不會有任何的阻擾.但是請妳自己跟我連絡約定好時間來帶孩子"這番話~我對她很明白的告知.但是會不會聽得進去或實行.都已經不是我所能要求或規勸的了!將來的一切.只能說靠她自己去好好想想~

這一年半多的時間以來.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身為單親家長的辛苦及疲憊了!真的~真的好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會感到如此疲倦及辛酸.不過!!我很明白的知道一件事情!!

那就是"不管往後的人生路途有多艱辛!為了我這兩個心肝寶貝兒子.就算再辛苦再顛沛流離.我對我自己有絕對的信心!我一定會為了我的孩子們勇敢的面對好好的在人生路途上一步一步陪伴著我的孩子們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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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2-23 12:15
他, 45歲,嘉義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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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2-24 19:38]:

唉~過去就過去了~

 
時間:2009-02-21 17:17
她, 64歲,台中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1 19:12]:

如果孩子也是這樣對他的話~我想!那也是她自己的報應~我也無能為力~

 
時間:2009-02-20 08:26
她, 44歲,宜蘭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20 12:11]:

其實~從離婚之後我從未阻止過她看孩子,而且!我也很歡迎她來看望孩子或是帶孩子出去~可是現在看她對孩子的不聞不問.才讓我覺得那種人真的需要對孩子有所付出.也因此才會決定了要跟她提起訴訟的..

 
時間:2009-02-19 14:52
她, 9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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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2-19 21:15]:

嗯~我會努力撐下去的~謝謝妳的鼓勵~感謝~

 
時間:2009-02-19 14:06
她, 93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9 21:15]:

嗯~我會加油的~謝謝妳

 
時間:2009-02-19 10:08
她, 3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9 10:22]:

嗯~感謝您的關心~謝謝妳

 
時間:2009-02-19 02:15
她, 40歲,雲林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9 10:23]:

嗯~我會的!謝謝妳喔

 
時間:2009-02-19 00:59
他, 37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9 10:23]:

彼此共勉之~加油吧

 
時間:2009-02-18 23:50
她, 51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9 10:24]:

謝謝妳喔~我會的~感恩感恩

 
時間:2009-02-17 18:37
她,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2-18 09:06]:

嗯~我應該會吧~但是要等這幾天先把公事處理好~再來去處理我這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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