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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貢丸
作者: =口苗 口苗= 日期: 2006.07.08  天氣:  心情:

記得...有一陣子大家瘋迷拉不拉多,
是在電影「再見了,可魯」上映的那時,
以前公司的同事也因此燃起養拉不拉多的慾望,
在同事養之前,我極力的阻止,
依他的個性,我想他應該不會照顧,
狗狗應該也過的不快樂,
但他還是買了...


牠叫做「貢丸」,
是隻很可愛的小拉拉,
抱回來的時候才兩個月大,
看起來呆呆的超可愛,
的確,我同事很開心的抱貢丸回來,
但,在我認為,
他炫耀的心比起他愛狗的心強上一萬倍...
他上班帶貢丸來,出去玩帶貢丸一起去,
連唱KTV也將貢丸放在滿是煙酒味&吵鬧的包廂,
我不懂...這就是他所謂的愛狗嗎?
我想是為了滿足他一時的虛榮心吧...


當時的我只希望他能好好照顧貢丸,
也希望他不要拋棄牠,
我不曉得貢丸能不能快快樂樂的長大,
當然我也不曉得,貢丸在抱回來一個星期後就走了...


那天同事早上說貢丸生病要帶牠去看醫生,
下午卻告訴我,貢丸在醫院,準備安樂死...
我傻了,怎麼會...?
我同事只冷冷的說,
醫生說貢丸得了犬瘟,好不了了,
醫生問我同事,要讓他硬撐還是安樂死?
我同事選擇讓牠走...他說,能減少牠痛苦比較好...


貢丸就這樣走了,我只見過他五次...
牠只活了兩個多月,
只離開寵物店一星期,
沒得到任何愛的走了...
為什麼會想起這件事,
剛剛在整理照片,看到貢丸的照片,
也想起變成天使的小小喵...


有多少養寵物的人是完全出自於愛心,
如果真的愛,應該是不論品種的,
也不是一時追隨風潮,
有多少流浪喵咪狗狗待領養,
愛喵咪狗狗的你們,
願意以領養代替購買嗎?
人類養寵物當成慰藉,
卻不瞭解,對於寵物而言,
主人能決定牠們的一生...
愛牠,就要好好照顧牠,且,不要拋棄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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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7-15 23:29
她, 41歲,新竹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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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12 00:51
她, 4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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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11 11:22
他, 48歲,台南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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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10 12:47
他, 53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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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10 09:02
他, 38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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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08 21:40
他, 44歲,桃園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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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08 21:17
她, 42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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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08 12:33
他, 89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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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08 03:48
他, 46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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