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90547
 妖妖小芹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請滾出寶貝的生活去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友vs老公(轉貼)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怪罪
作者: 妖妖小芹 日期: 2010.03.22  天氣:  心情:
人生有許多事情不能一味的怪罪他人吧!!

自已若都沒有錯誤的話 那又為何會得罪人呢?

為何需要牽拖到其它人身上??

明明是自已的問題 偏偏要以此為藉口

發生任何事情都是你家的事情 關我家寶貝何事?

你自已行為偏差 關人屁事呀

你自已要做錯事情 關我家寶貝公開何事呀?

你若不要對我家寶貝做得這麼過份的話

我家寶貝才沒有空做多管閒事的事情咧

是你自已一直不聽人話

你自已擅自將信件轉來的 我家寶貝跟你留言講 你都不理會

你難不成還希望我家寶貝會對你無限包容嗎?

你會不會想得太美好了 "賤人"這詞若是用來形容你 可能還不足表達你的卑鄙行為

我家寶貝是很在乎朋友的 就算是認識不久 就算是網路認識的朋友 她都是全心全意對待

你自已不珍惜 反倒是狠咬她和其他人....

難道她對你還不夠好嗎?你自已那條路不好選

你自已偏偏選擇跟她"翻臉"的這條路 翻的她傷心流淚 翻的她莫名其妙

你真的很有臉ㄟ 還好意思把你的雜七雜八的信件轉寄到她的辦公室

你跟人翻臉後又想利用對方替你收信 這檔事情,你會不會太過份了些?

還好意思怪罪人怪人講出來@@"

你有臉講 搞不好 還沒有人想聽捏...

你若還有點羞恥的話 麻煩反省一下你自已的行為

光是怪人公佈你的行為公佈你所做的事情

倒不如好好反省一下你自已 你為何會讓我家寶貝如此生氣到公佈你所做的事情...

標籤:
瀏覽次數:92    人氣指數:892    累積鼓勵: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請滾出寶貝的生活去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男友vs老公(轉貼)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22 21:26
她, 43歲,基隆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22 21:42]:

別想太多唷
有些人不值得你去花精神
同時也不用把她那種人的死活放心上哦

 
時間:2010-03-22 21:13
她, 46歲,亞洲其他,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22 21:38]:

她不算是寶貝的朋友了 應該講寶貝之前對她很好而已
對方算是很有目地的利用寶貝的同情心理吧
不然寶貝才不可能拖上那麼久才處理信件的事情
寶貝是忍不可忍了 才會打電話去告訴法院單位 把信件轉到該去的地方
寶貝在日記上與FB上PO上的內容可能引起對方的外面男友或男友的家人注意吧
之前發生的事情讓寶貝覺得不太對勁加上對方又很沒禮貌
所以寶貝對她很失望到頂點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