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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行為都侵害到別人啦!
作者: Lai 日期: 2010.10.24  天氣:  心情:


又有人問起吸煙者該有人權嗎?
在戶外吸煙為什麼要管制?

不是說煙民在戶外吸煙

就看不出來對誰有害
空氣是流動的
一兩根煙都足以摧毀一個公園內的清新空氣
更何況被丟棄在戶外場所的煙蒂
一年至少上百億支
不僅造成環境污染
不熄火就丟掉的煙蒂
更可能引起火災

所以不管是故意或無意

吸煙的行為說到底就是侵害別人的行為
吸煙沒有必要性
當一個行為會侵害到別人的人權的時候
這個行為還能是正當的人權嗎?

一個人在廣場上練劍術

是他的人權
但如果他把劍是砍在別人的身上
這肯定不是人權
因為這個行為侵害到別人的人權了


http://i94.photobucket.com/albums/l109/kellyruby/GIF/line/Rose-052.gif


愛寓真的看得我眼花頭暈
我的編號:二二四三七七四
有夠像獄友是嗎?
哈哈哈!




既來之則安之
歡迎舊雨新知來文字相會

(Yahoo交友版編號: M429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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