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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逐天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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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11/25的日記
作者:
放逐天際
日期: 2008.11.25 天氣:
心情:
最近媒體報導哈依戀傳的是沸沸揚揚
眾人說其實兩年前就知道伊小姐劈腿
更有人說是部落格心情日記看出端倪
正所謂事情發生了就會習慣性去回溯
要是一直到現在都沒出事情又怎解釋
根本不想評論伊小姐的不倫戀對與錯
只是覺得部落格心情日記代表一切嗎
把聽到的故事隨想內容有感而發寫出
就因為不想指名道姓所以用自稱寫法
這就要被冠上私生活不檢點或不倫戀
對於專長是寫愛情故事作家們公平嗎
要是寫愛情故事都得要談戀愛還得了
已婚的人不能杜撰愛情故事是這樣嗎
有人寫得日記文章詩詞容易撼動人心
但沒有管道可以用出書的方式去傳達
還有人是喜歡寫歌詞曲一樣沒有管道
利用各種空間來撰寫這樣難道錯了嗎
知道就是會有人喜歡用異樣眼光看待
但不管誰誰誰去做無謂亂想去下評論
還是繼續會有想寫甚麼就寫甚麼的人
政治也好情愛故事甚至情慾故事也罷
不管別人怎麼去想繼續做自己想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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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用道德觀念自以為是的頗析著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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