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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
作者: 擁有平凡的幸福 日期: 2007.11.20  天氣:  心情:
 

 
 
~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



待人處事固然需「得理」 ,但絕對不可以「不饒人」,留一點餘地給得罪
 
你的人,不但不會吃虧,反而還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與感動。

曾經有位留美歸國的碩士應聘到一家貿易公司上班,他不但學歷高,且口 

才極佳,業務能力也強,在會議中屢展頭角。可每當他聽到其他同事提出
 
一些較不成熟的企劃案,或是某些時候得罪到他時,他總會毫不客氣地破 

口大罵。在他的觀念裡,這樣並無不妥!因為這一切都是「師出有名」,
 
如果不是別人有誤在先,也輪不到他開炮。

然而,他的態度卻讓他在同事間成了隻孤鳥,再過沒多久,他選擇離開了 

公司,當然,不是因為能力欠佳,而是因為人際壓力。而一直到他離職前,

他仍不斷地問自己:「難道我的觀點錯了嗎?難道我發的脾氣都是沒有道理的嗎?」

我很喜歡一句名言:「人不講理,是一個缺點;人硬講理,是一個盲點。」

可不是嗎?

很多時候,理直氣「和」遠比理直氣「壯」更能說服、改變他人。

聖經上曾誇讚:「性情溫良的,有聰明。」

在日常生活當中,切記~~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給對方一個台階下,
 
少講兩句,得理饒人,否則,不但消滅不了眼前的這個”敵人”,還會讓 

身邊更多的朋友因而膽顫、疏遠您。
 

值得嗎?相信聰明的您心中已有了答案。

留一點餘地給那些得罪我們的人,是您我該學習的美德,該培養的”習 慣”。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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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內加爾河真正的食人魚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留的住叫做幸福.流逝的叫做遺憾
 
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05 11:52
他, 35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2-05 07:08
他, 35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05 11:21]:

不客氣~
我也學到放下 .知足
但希望能學到也能做到
謝謝到訪

 
時間:2007-11-21 07:24
她, 46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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