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本人第一次進去法院偵查庭..好友們都應該知道是為了啥事吧..不知道的新朋友就去看以前的日記吧..他們拿出來的證據真是好笑至極..也不想想時間上跟我告你們的時間差了多久???況且..為何會有那個留言你若忘了..我可以在大家面前在說一次..我很樂意再說n次都沒關係..你說的謊言可是會在眾目睽睽之下呈現出來的..這件事可是有人証的喔..一個女人拿那種事來騙人..我只能搖頭..覺得很悲哀罷了..還有..你們口中所謂很有誠意的和解是怎樣???從11/22日知道被告..到1/8號去做筆錄前..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說要和解..但是也說的不清不楚..之後就完全沒下文了..到昨天3/7出庭之前..完全沒再談過和解的事..這就是你在法官面前說的很有誠意和解???真好笑..而且我的和解條件貼出來多久了????別說你們都沒上網來看....男的沒上來看我相信..女的是這幾天沒上來而已啦..二月之前都還有上來愛情公寓..還會寫日記咧..只是又刪了..若沒記錯的話那篇日記是2/12寫的..這些資料都是查的到的騙不了人..別以為隱藏了檔案人家就不知道..五萬元的賠償金是我隨口說的..反正不管是賠償多少那些錢也不會落到我的口袋..不過..沒想到..五萬元..對你們而言是那麼大的數字..但是我就是要你們知道..我的名譽無價..你們賠償不起..那五萬元是買你的未來..那個汙點是一輩子跟著你的..有沒有和解對我是沒啥意義的..只是別再說些謊話了..你居然在法庭說我騷擾她..有些事情查清楚再說..別像這次這樣..莫名其妙的捲入這件事..只會得不償失而已..證據是會說話的..之前基於保護自己..我還留有許多證據..甚至還有她欺騙你的證據....只是不關我的事 我不想找麻煩而已..我想這件事就這樣了..接下來應該就事等法官宣判了吧..過去的事就像一場惡夢..大家最好老死不相往來..不過..原本就沒交情..更何況對我而言..你只是一個陌生人..被陌生人罵成那樣..如果是你的家人..你自己想想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