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人無法再繼續走下去的時候 分手兩個字就會出現在其中 分手的決定,可以是一時痛快;但處理時,需要給雙方一段合理的時間。 報紙的社會版出現一則不幸的消息。一位妙齡女子自殺,原因是分手不到兩個月,男友就另結新歡,對象還是他們共同認識的好朋友。 死者的親友、以及社會輿論,都對男方非常不諒解,認為他花心劈腿,完全沒有道義。 男方的哥兒們也有話要說,辯稱他並不想劈腿,而是多次為了分手談判,女方都不願意放手, 讓一段不會有結果的感情,拖泥帶水,終致悲劇發生。
相愛的緣分,有很多種,「一見鍾情」和「日久生情」正好是完全不同的極端,但只要感情能順利發展,沒有人會介意感情究竟是怎麼開始的。
分手的形式,也有很多種,「一刀兩斷」和「抽刀斷水水更流」剛好又是截然不同的情況,兩顆不能再繼續相愛的心, 如何處理不至於破碎到兩人都負傷,考驗當事人的智慧。
能夠「一刀兩斷」,在一聲再見之後,瀟灑離去,老死不再相逢,其實並不多見。 就算雙方鐵了心,絕不想再有任何牽連,還是很不得已地會有機會聯繫。 一筆沒來得及處理清楚的小錢、一件放在對方衣櫃裡沒來得及拿走的外套、一句在意氣用事時沒來得及說的祝福…… 都有可能再度聽到對方的聲音、或有機會再度見上一面。 但若不乾不脆,「抽刀斷水水更流」,也是耽誤了雙方寶貴的人生。 感情結束的時候,其中有一方不肯放手,必然會弄到拖泥帶水,彼此﹁同流合污﹂,損滅了愛情原有的光輝。
分手的決定,可以是一時的痛快,但處理分手的程序,很難一拍兩散,需要給雙方一段合理的時間。 也許,深情的人,需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去遺忘。 但如果真的愛過對方,又何忍讓他的青春歲月,跟著你愛不到的感情,一起陪葬?
要避免分手時發生悲劇,雙方都有責任。急著想離去的人,請多點耐性、給點時間;自覺被拋棄的一方,也要盡快學會放手,面對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