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們住家的頂樓,被兩大惡霸集團佔據做為種花的花園盆數還不少,上禮拜六有颱風來襲,我們惡霸其中一位老兄異想天開,將其有一盆 花用鐵絲綁住樓上的各戶水表的中的某戶塑膠管水管來防颱,沒想到颱風風太大,把花盆吹倒,造成自來水水管破裂,使樓下各住戶斷水一段時間無水可用,拖了很久才找到損壞原因才修理好,我因為颱風當時還在上班救災待命,等我休假回家去,我老婆打電話給我告知此事,我才知道,我們社區有管委會昨日晚上為了此事特別召開臨時委員會,召集所有委員出席開會處理此事,我以住戶身分前往旁聽,其中一位惡霸,身兼此屆任副主委委員,那位造成大家損害的住戶兇手也在樓下開會現場,我於是向主委提出,我們那棟大樓的頂樓所有花盆全數撤走不留一盆,那位住戶兇手在上次委員會開會中提出,他本人所擁有的盆栽無條件捐給管委會處理,現在那位兇手又說,他的花若要移植到樓下的花壇上,要跟他告知一聲,說起來不是很矛盾嗎,花暨然屬於管委會所有,那就是公物啦,不是你私人所擁有,還要跟你報備處理經過,不是前後言行不一,另一位惡霸更可惡,當著大家的面嗆我說,你當警察有什麼了不起呀,後來會議結速,也沒討論出任何結果出來,我樓下那位律師住戶看不下去替我挺身而出說話,說那位副主委口出惡言,不尊重別人,涉嫌觸犯中華民國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他說已想好對策,要教訓對方,是用錄音筆或錄音機,將當時過程全部錄下來,送交法院去處理,真是很倒楣,遇到這種惡鄰居實在頭痛呀,不知各位有何好方法對策處理呢,可否教導在下我呢,多謝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