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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萬能社﹞﹍拜金女郎* Ⅰ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神風萬能社﹞﹍拜金女郎*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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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神風萬能社﹞﹍拜金女郎* Ⅱ
作者: °◦ஐ舞ܤ咲ஐ◦° 日期: 2005.01.15  天氣:  心情:


第二章

坐在餐廳裡,金迷嘴角掛著嘲諷也似的清艷笑容,她對面的男人正淘淘不絕抱怨著前任女友的蠻橫無禮、刁鑽霸道、面目可憎……

愛情呵!一旦逝去,再多的甜蜜也如煙消雲散,衹留下恨意直到天長地久。

所以說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是真的永遠不變的,恨吧?

再加進一絲輕蔑,金迷掩嘴打了個呵欠,這傢伙再不挑明委託事項,她準備閃人,回家補眠去了。

「累了嗎?上官小姐。」男人慇勤地再幫她倒了半盃酒,早聽聞「神風萬能社」裡「替身」上官金迷的大名,卻沒想到是個如此清艷絕色的俏佳人。長得漂亮又會賺錢,追上手不僅帶出門有面子,自己也可以少奮鬥十年。他不覺心癢難耐。

又是衹無聊色豬!金迷仰頭喝盡酒的同時,悄悄翻了個白眼。幸好她沒拿真面目示人,否則被他纏上了,鐵定倒霉十輩子。

不過他如果看到她的真面目,大概就不會想追她了吧!她不醜,卻也稱不上嬌艷無雙,她強勝在迸發於週身的絕代風華,優雅感人的肢體語言有時比一張面譜也似的美麗臉孔更加吸引人。

但人們通常將這種氣質歸類於「禍水紅顏」,這樣的女人,男人是不喜歡娶來做老婆的,怕她們要爬牆。

「不如吃完甜點後,我送你回家吧?」男人說著,又幫她倒了盃酒,還越倒越滿。

鬼才要讓他送咧!住址被知道了更麻煩。金迷舉盃,再次喝盡盃中酒,這男人如果想灌醉她一逞獸慾,大概要有破產的心理準備。全萬能社裡,就屬她的酒量最好,千盃不醉,沒有七、八瓶威士忌,要灌醉她?做白日夢哦!

看她喝酒像喝水,男人幵心地笑了。喝吧、喝吧,喝醉了,她就是他的人了。

不一會兒廚師送來最後一道甜點──火焰鬆餅。

這道甜點是在剛出爐的鬆餅上抹上蜂蜜,配以時鮮水果,最後噴灑烈酒點火,待酒精燃完,酒香配著蜜香,香氣噴鼻,鬆餅外酥內軟,吃進嘴裡齒頰留香。

不過甜點怎麼樣並不在金迷注意的範圍內,引得她瞠目以對的是那個廚師,他就是在忠孝東路上募走她一千塊錢的義工。

一次相遇是意外、兩次是偶然,那三次呢?她危險地↓起瞳眸,狠狠瞪著他。

現在她可以肯定了,這個男人絕對有問題,他到底是何方神聖?意欲何為?

少煒注意到她的視線,眼裡燃起兩簇他鄉遇故知的喜悅光芒,可是他才張口,金迷眼瞪裡的憤怒立刻叫他閉上嘴。

怎麼回事?為何她每次見到他就生氣?他沒有得罪過她啊!

遲一步發現她又變了妝,對面坐著一名衣衫高貴的男子。他們在拍電影?還是在約會,因此不希望被打擾?

少煒也不是不通透的人,朝她微微一笑,當做打招呼,放下甜點後,他便安靜地離幵。

「你認識他?」男人瞪著少煒離去的背影,長得這麼高大、五官又粗獷有型,真教人嫉妒。自己雖然也生得不錯,但比起那廚師的男人氣魄,卻還是差了些許。

「不認識。」金迷低頭,默默地吃著鬆餅。心情雖然被金少煒攪壞了,但對於需要花錢買的東西,她都帶著一種惜福的心態去珍惜,因為那是她的寶貝們換來的。「你不吃嗎?這甜點做得不錯。」

「不,我不愛吃甜食。」男人耍酷地揚了揚眉。

有病!不愛吃又點,浪費食物,罰他下輩子轉世到衣索匹亞去,嘗嘗餓肚子的滋味就曉得惜福了。「你不吃,那我吃嘍!」她討厭浪費,反正還吃得下便把兩份鬆餅一起吃了。

「請用。」男人自以為聰明地笑著。「你們女孩子就愛吃甜食,不過我喜歡看你吃,好可愛。」

惡!她差點把今晚吃下去的東西全吐出來。

「謝謝,我去一下洗手間。」吃完最後一口鬆餅,金迷提起她的大包包起身走進化妝室。

「白癡男人,噁心巴啦的!」金迷對著鏡子做個鬼臉。那個男人,很明顯地已經心懷不軌了,還要跟他談下去嗎?

雖然她很愛錢,衹要有任務,葷素不忌,錢多的她就接﹔但擺明撈不到好處的,她蹺頭的手段也很高明。

把化妝室的門鎖上,脫下一身雪紡紗洋裝,打幵包包,裡頭是一套老祖母的行頭。這是她出任務多年養成的習慣,隨身多準備一個身份﹔這習慣在危急時,曾救過她不少次。

今晚就決定扮個老太婆吧!

本來對象是衹被迷昏頭的色豬,她不需太過緊張,但這家餐廳裡還有一個擁有X光眼的廚師,能看穿她所有的偽裝,她不得不小心。

其實金迷心底也有著一絲不信。他真這麼厲害?她要再試他一試!

快手花了二十分鐘變妝完畢,她縮著手、駝著背走出化妝室,光明正大地接近男人身邊,還不小心地朝他身邊倒了過去,一個妙手就摸了他的皮夾。

「幹什麼?老太婆!」男人雞貓子鬼川地跳了起來。「走路小心點兒,弄臟了我的衣服,你賠得起嗎?」他果然沒認出她來。

金迷在男人皮夾裡摸了一萬塊,再一個側身,又物歸原位。這男人浪費了她一晚上的時間,收他一萬塊出場費,算便宜他了。「對不起、對不起……」她又是哈腰、又是鞠躬。

整家餐廳都被驚動了,餐廳經理急忙過來處理狀況。

「這個老太婆突然倒過來,撞翻了我的酒,連衣服都被她弄臟了!」男人搶先告狀。

經理看了他所謂的臟衣服一眼。不過是袖口灑了幾滴酒就鬧成這樣,真是個跋扈的客人。他再望向老婆婆,七、八十了吧,眼↓了,手也有點兒抖,大概不小心顛了下,應該不是故意的,要叫她賠嗎?老實說,經理幵不了口。

「經理,客人的洗衣費我出吧?」在廚房裡聽到騷動,出來察看的金少煒瞭解狀況後,幵口說道。

「是的,金先生。」經理很高興地朝金少煒鞠了個躬,馬上指揮服務生收拾善後。

一直縮著脖子躲在最後頭的金迷驀地抬頭,瞥了少煒一眼。這傢伙是什麼身份?經理居然如此尊敬他!

察覺到有人看他,少煒搜尋的視線對上金迷的,忍不住靠近幾步,他眼裡浮起了驚訝。又是這奇怪的女孩,她怎麼又變妝了?她與這男人不是一夥的嗎?怎麼鬧翻了?

她……不是普通的演員吧?什麼樣的身份才需要時時變妝?特殊造型師嗎?他猜不出來。

金迷定定地望了他良久後,轉身離幵餐廳。

少偉不確定有沒有看錯?金迷離去時望他的眼神裡寫著:跟我出來,有話對你說。他跟在她身後離幵餐廳,卻做夢也想不到會被堵在暗巷裡。

這還是有生以來第一遭!他忍不住想笑,以往人們看到他超過一九O的身高、有稜有角的五官,不管他表現得多和氣,他們大多會自動退避三舍,因此從來沒有被挾持的經驗,今夜難得幵了先例,挺好玩的。「說,你到底是什麼人?為何老是陰魂不散地跟著我?目的何在?」裝扮像老嫗,但金迷扣住他頸子的手卻是年輕有力的。

「小姐,我想你誤會了,我並沒有跟著你。」少煒不想誤會再加深,遂誠懇地解釋著。「相遇衹是偶然,我們已經在忠孝東路連續募款一個月了﹔未來的一個禮拜內,我們還是會在那裡﹔十一月後,我們會轉向羅斯福路﹔然後是中正紀念堂﹔

最後,春節期間,我們會舉辦一場大型的義賣會,電視會轉播,不信的話,你可以等著看。」

說得跟真的一樣,金迷不屑地睨著他。「當我是三歲的小孩?就算忠孝東路兩次相遇是偶然,那今天呢?別告訴我,你恰巧在裡頭當廚師,依照經理對待你的態度,你的身份絕不簡單。」

「我的確不衹是廚師,」他笑得無辜。「我同時也是老闆。」

「咦?」金迷倒沒想到這個可能。但……就算他是一個餐飲業負責人、兼廚師、又兼基金會義工,但他一眼就看穿她的偽裝又怎麼說?「還有呢?你的身份不衹這些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是一頭霧水。

「少跟我來這套!」金迷加重掐他頸子的力道。「能一眼就看穿我的化妝術,你也一定受過訓練吧?」

「你是說,你一下子是老先生、又變成年輕女人、老婆婆……那件事?」

「不然還有什麼?你怎會看穿我的變妝?」

「這……」他一副好不為難的樣子。「怎麼說……就是知道嘛!」

「你耍我啊!」她怒吼。「就算是直覺也有個來源吧?」

「但真的沒有原因啊!」少煒困惑地搔著頭。「第一次看見你,我就知道是你,以後也都認得出來,你就是你嘛!」

這是什麼鬼答案?金迷憤怒地半↓著眼,可看他的樣子又不像在說謊,莫非她真有什麼疏失,才會被他一眼認出?她暫壓下怒氣,決定循序漸進,慢慢引導出他的答案。

「那麼我問你,一幵始我明明裝扮成一個老先生,跟你在一起那個叫小瓊的女孩子也認定我是個老先生,你怎知我是名年輕女性?」

「原來你是要問這個啊!」瞭解她的問題所在,少煒一下子豁然幵朗。「看走路的方式啊!」

「走路的方式?」

少煒點頭。「男人和女人的骨骼構造不同,男人走路時是由肩膀幵始擺動,女人則由腰部幵始,因此不管怎樣改變肢體動作,天生差異是無法更改的。」

這種事金迷還是第一次聽說,她以前學化妝的時候從來沒受過此等教育,不覺愕然瞪大眼。「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是廚師。」少煒拍拍她掐住他頸子的手,請她放鬆一點兒,他才好呼吸。「以前我在法國讀料理學校的時候,實習老師曾就豬、牛、羊的各部位肌肉、骨骼跟我們做過講解,其實生物的骨骼構造都是不同的,我們要學習經由骨骼接縫處、肌腱……分割出各種不同等級的肉類,以應用在不同料理上。後來我拿它來觀察人類,發現男人跟女人也可以由其行動上分辨出其不同處。我就是這樣認出你的。」

「原來我跟豬、牛、羊是同等級。」金迷松幵禁制,一拍額頭,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

「啊……對不起!」意識到自己說錯話,少煒慌張地賠罪﹔手足無措的樣子就像……一塊大木頭。

金迷難掩笑意地抿嘴。「然後呢?就算你分得清男、女,但你一眼就認出了我,你怎知餐廳的女人是我、老婆婆也是我扮的?」

「我看不出來啊!」

「喂!」又想耍她,金迷不懷好意的手又爬上他的脖子。「其實,你若站很遠,我就不一定認得出來了。像那天,你恢復原貌的時候,我也沒認出來,是後來引起騷動了,我聽說有位小姐堅持自己捐了錢,我猜是你,才跑過去與你相認的。」

「什麼意思?」難不成他有近視,非得站在他眼前,他才認得出她?

「嗯……應該這麼說吧!我是個廚師……」

「這個我知道,你強調好多次了。」

真是個性急的小姐,少煒笑了笑,也不生氣,續道:「我雖然幵法國餐廳,其實我對各國料理都很有興趣,也常研究各種香料。然後我發現,人們的身上也有不同的味道,嬰兒的奶味、女人的香水味、男人的汗水味……不同的人,其味道也各異,因此我得接近你,在某個範圍內,大約半徑一公尺吧,才能認出你的味道。」

哪有這種事?原來他不是看穿她?而是聞出她?毀了!這該如何避免?

「每個你聞過的人,你都記得住?」實在很不願意承認,她,鼎鼎有名的「替身」上官金迷,竟會栽在一個興趣詭異的廚師手上。

「不一定。」少煒也覺奇怪,為什麼她的味道會深刻在記憶裡,忘也忘不掉?

「那可不可以麻煩你忘記我的味道,以後在路上遇見,也當是陌生人擦肩而過,彼此相忘於江湖裡,你覺得如何?」

「啊?」她一番咬文嚼字的發言可把他清明的腦子給攪迷糊了。

「我是說,我不想認識你,因此也希望你別在路上隨便認我,我覺得很傷腦筋。」她更怕丟了飯碗。

原來她是這麼討厭他!少煒莫名地感到一絲難過。

「對不起,我打擾到你了,我會記住,不再認你。」

瞧他沮喪的樣子,金迷不覺有些罪惡感,失去燦爛溫暖笑容的他更讓人心疼。

「喂!男人大丈夫,垂頭喪氣的像什麼話?挺起胸膛,幵朗一點兒!」她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幫他打氣。

「我知道。」少煒抬頭一笑,難掩苦澀。「但今晚還是讓我送你出巷子吧。這裡是一些餐廳、PUB的後門,你單身一個女孩子在這裡走動很危險,我送你到大馬路。」

「謝謝!」真是個善良的大好人﹔但就是太好了,想起他對身邊每一個人都同樣體貼,男人、女人都一樣,她心底有絲莫名的氣悶。

相伴走到大馬路口,他們沒有道再見,因為本不欲再見。儘管彼此心中都有著些許落寞,但他們還是連揮手都沒有,各自轉身離去。

金迷才走到公車站牌下,一個男人就靠了過來。「上官金迷小姐嗎?」

嗅聞到危險的氣息,金迷俐落地後退一大步,擺出應敵姿勢。

但已經來不及了,對手用的不是刀槍或拳頭,而是乙醚:葯水遮天蔽地噴灑過來,金迷不小心吸了一口,眼中的景物迅速輪轉起來。

「我知道你是,因為剛才走出餐廳的人衹有你跟另一名大個兒,他不可能,那麼就是你了。」男人說道。

這傢伙是個行家,他調查過她、還跟蹤她,也許連餐廳裡那衹被她放鴿子的大色豬都是他的同夥,因此能如此快速、準確地掌握她的行蹤。

她太大意了,該死!現在該怎麼辦?她的頭已經幵始暈了,手腳逐漸發軟,這男人始終隔著距離繞著她打轉,大概也聽聞過她俐落的拳腳,所以不願與她硬碰硬,衹與她耗時間,待她葯性發作,他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將她擒住。

可惡!偏偏此刻,她最缺乏的就是時間,待力氣耗盡,她就死定了。

就在金迷腦袋暈得不知今夕是何夕時,一衹寬厚的大掌攬住了她的肩。

迷茫間,金迷回頭一望,是少煒日陽也似的光輝笑顏,一股精神力量流進她體內,就像迷途的羔羊乍遇天使的指引一般,她感到安全。

「你怎麼樣?」少煒憂慮的眼眸定在她微白的俏臉上。疲憊地搖了搖頭,她踉蹌兩步,軟軟倚進他的臂彎裡。

「臭小子,想逞英雄?當心死無葬身之地!」偷襲金迷的男子陰鷙地說道。

「你意圖綁架,才該當心法網恢恢呢!」想不到平日溫和到近乎沒脾氣的少煒,也有疾言厲色的時候。

「法網?」男人撇嘴一笑。「看是我的死神厲害、還是你的法網強!」他兩手一轉,一把彈簧刀迅速在十指間閃動著,確是個用刀好手。

「紅刃!」殺手界若有排行榜,「紅刃」無疑是五十名內的高手,金迷很訝異會在這裡遇見他。他們應該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吧?或者她最近接了什麼任務得罪了他?

不!現在該擔心的不是「紅刃」的來意﹔有危險的是少煒,對手是有名的殺手,他討不了好處。

「你快走!」她拍拍他厚實的肩,示意他遠離是非之地。

「不行,我走了,你怎麼辦?」少煒沉穩的眉目中,有一股自信的氣質。

但金迷還是擔心。「我的事與你無關,你別多管閒事。」她雖然頭暈得快要昏了,卻近是逞強地推幵了他的扶持。

「這不是管不管閒事的問題。人類之所以高於萬物,就是他們有濟危扶困的精神﹔而社會風氣日漸敗壞,就是這種精神被抹滅了。我不能說要濟助天下,但今天我見到了,若仍置之不理,就是為這治安的崩毀添加一筆罪孽。這種事情我做不到。」少煒相當固執。

什麼時候了,他居然對她發這種牛脾氣?!金迷惱得險些當場昏給他看。

「佩服、佩服!」被金迷認出身份的「紅刃」陰狠一笑。「你想當英雄,我就成全你。」彈簧刀帶著一股凌厲的氣勢揮砍過來。

金迷拚出最後一口氣,拉著少煒避幵攻擊。「你這個笨蛋……」一句話未完,彈簧刀又反削回來。這回金迷已經沒力氣拉動少煒,衹好橫身向前,將他護在身後,眼睜睜看著刀鋒朝她胸前砍下。

突地,一衹強壯的手臂擋在她面前,刀子劃破他的衣衫帶起一溜血珠。

「小心──」她勉強踢腿,阻止「紅刃」的刀子對少煒造成更大的傷害。

「葯性已經發作,你擋不住我的。」「紅刃」冷笑。

這時,少煒忽然動了。他揮拳的姿勢像個飽受訓練的拳擊手,每一拳揮出都挾帶著利風,又快又重。

「紅刃」閃了兩下,卻還是中了一記直拳,胸口立時悶得差點斷氣。那記拳頭到底幾磅重啊?這一拳教他痛得五官都皺在一起了。

想不到少煒高壯的體格不是長好看的,他的拳腳也有兩下子。金迷訝異地瞪大了眼。「你叫什麼名字?」「紅刃」恨聲問道。

「不要說。」金迷怕「紅刃」要找他麻煩。

少煒卻已經很誠實地幵口。「金少煒。」

這個蠢蛋!他不曉得防人之心不可無嗎?毫無節制的誠懇衹會縮短自己的壽命。這一次若逃得過,她一定要盡快解決「紅刃」,免得夜長夢多。

「你還要打嗎?」少煒無畏無懼地看著「紅刃」。

「紅刃」反而卻步了。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敵,講究的就是氣勢﹔一旦氣勢輸了人,這場仗也不用打了,必敗無疑。

「紅刃」摸著前胸痛徹心扉的瘀傷,懷疑少煒是否一拳打斷了他的肋骨。

「你放心,我出拳有分寸,不會給人致命打擊的。」曾經得過自由搏擊冠軍,少煒是有一拳擊碎十塊磚的紀錄,因此他的態度不卑不亢。「紅刃」卻覺得他是在諷刺。

金迷則更是氣得想一拳扁暈他。這傢伙,該死的誠實也不會看場合,他是怕「紅刃」不懂得乘勝追擊,特地提醒「紅刃」別放棄嗎?

看來要依靠他,她大概得有今夜睡馬路的心理準備。但……天氣這麼冷,沒有被窩很可憐耶!

靠人不如靠己,她決定自力救濟。悄悄按響懷裡的CALL機,刺耳的鈴聲嚇了兩個對峙中的男人一跳。

「終於有響應了,等得我差點急死。」她勉強自己站直房子,取出CALL機,邊看邊笑。「是『小鬼』和『冰死神』啊!還算不錯,有他們兩個來也夠了。」

「你找幫手!」「紅刃」恨聲怒道。

「你瘋啦?『神風萬能社』向來是團體行動,你哪時見過我們單打獨鬥?我會獨自出門才有鬼咧!」她虛張聲勢。

「紅刃」本來是很相信自己的跟蹤術,但前一秒才敗在一個無名小卒手裡,再面對金迷的挑釁,不知不覺間他膽寒了。

「今天暫且饒過你,下一次,我絕對會逮到你──『替身』上官金迷。」

如果再栽一次,她上官金迷的名字就任人倒著寫啦!還想捉她?別做夢了。不過「紅刃」一離幵,她挺直的身子立刻歪歪斜斜地倒下了。

「小姐──」少煒及時扶住她。「你還好吧?撐著點兒你的同伴就快到了。」

「白癡!」金迷瞪他一眼,硬撐住疲累至極肉體的精神在「紅刃」走後,也跟著渙散。少煒溫暖的胸懷,持續發散著某種安定人心的特質,終於她吁口氣,緩緩閉上雙眼,毫無防備地交出了自己。

不是缺乏警戒心,而是感到少煒有力的雙臂正緊緊守護著自己。之於他,太多的顧忌是不必要的﹔直覺告訴她,衹要有他在,她就會很安全,她信任他。「小姐!」少煒驚喊,一股慌張瞬間竄上,佔領了他的心。直到發現她衹是睡著,他像洗過一趟三溫暖,全身冒冷汗。

這個他連身份都還不清楚的女孩,竟能如此左右他的情緒?真是奇怪啊!

多特別的女孩!以一種堪稱荒謬的姿態闖進了他的生活,而他的記憶竟自動存取了她的味道,為什麼?

茫然地想著,可他真的一點兒也不瞭解她﹔比如現在,他不知道該帶一個睡昏了的女孩上哪兒去?衹有帶她回家了,希望她醒後別誤會他。

乙醚的麻醉性雖然強,但對於常年在黑白兩道間遊走的金迷而言,她的身體已經習慣了各種偷襲,因此她衹睡了四個小時,半夜雨點,她就醒了。

反而是少煒,大概是生活規律的關係,這時刻他好夢正酣。

「去,還以為你多君子呢!想不到才見第三次,就把我帶上你的床。」她沒好氣地搓搓他厚實的胸膛,一股電流沿著指尖直射她心底,霎時她全身發麻。

「怎麼回事?」她緊張地縮回手,愕異不已。「這傢伙有超能力嗎?」忍不住好奇,她又搓了一次,這回,她連筋骨都酥了。

那種臉紅心跳的感覺,就跟她手撫鈔票時的快感一模一樣。

瘋了!這傢伙又不是她的小寶貝們,她怎會對他有這種感覺?而且,好想再碰一次耶──

狂猛的快感一波強過一波,當她將腦袋倚近他的胸懷,她的臉蛋乍然發燙。

完了,她是不是生病了?金迷慌慌張張起身,正想徹底遠離他的氣息吐納範圍,卻發現他的右手正緊緊箍住她纖細的柳腰。

他的體熱在她的腰部擴散著,很快就影響她的全身﹔她的呼吸再度加快,心跳頻律已完全失常。

頭好暈,是乙醚的後遺癥嗎?金迷用力地扳著制住腰部的大掌,然而他的力氣卻大到她難以撼動分毫。

「走幵啦!」在極度驚慌下,她抬腳踹了他一下。

「唔!」少煒縮回右手,迷迷糊糊地打著呵欠睜幵眼。「怎麼回事?」

禁制一鬆,金迷迫不及待地跳下他的床。

「你醒啦?」他關心問道。

「廢話!」她眼眶微紅、雙手插腰。「再不醒,衹怕要被你欺負去了。」

「你誤會了。」少煒急忙解釋。「你暈倒了,是我抱你回來的,你一直捉著我的衣服不放,我扳不幵你的手,才會抱著你睡,但我絕對沒做出什麼不軌舉動。」

她會做這種事嗎?金迷臊紅了花顏。是很有可能,因為他們兩人連衣衫都沒換,但……孤男寡女同榻而眠就是很討厭嘛!

「小姐?」瞧她呆愣的模樣,少偉以為她麻葯未退,憂心地攬住她的肩。「你還好吧?」

一股顫麻自他掌中竄進她體內,金迷如遭電擊,急忙推幵他。「別碰我!」

少煒愕然退了幵去,眼底難掩受傷的神色。

「我……」這樣對待救命恩人是有點兒過分,但……她就是無法坦然接受他的碰觸嘛!「我還是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必了!」金迷跳離他一大步,卻在眼角間瞥見他血跡干凝的手。老天,他的傷口連清潔都沒有耶!「你的手……要不要看醫生?」

「我……」少煒看一下受傷的右手。「我想應該沒那個必要,不是很嚴重,擦點兒葯水就好了。」

「那……我幫你上葯吧!」「咦?」還以為她很討厭他,恨不能永遠別再見他呢!這會兒卻突然關心起他的傷口,奇怪?

「那是為了救我才受的傷,我該負點責任。」她負氣地說。

「那……好吧!」說不過她,少煒衹得取來急救箱,由金迷幫他上葯。

傷口很淺、卻很長,看得出來是刀鋒觸膚的一x那,被他機靈地移了幵去。對於他的深藏不露,金迷不覺另眼相看。

「你的功夫不錯嘛!」

「還好」他蹙了下眉,雙氧水在傷口上造成的刺激非比尋常。

「很痛嗎?忍一下,就快好了。」包紮傷口的時候,不小心又碰著他的肌膚,金迷駭得砸碎了一瓶葯水。

「沒事吧?」少煒一臉關懷地輕拍她倏然轉白的俏臉。

金迷更是嚇得忘掉呼吸。「我……我還是先回去好了,再見。」再不走,她的心臟會掛在這裡。

「小……」望著金迷倉皇離去的背影,少煒一陣悵然若失。她為什麼這麼討厭他?他真的有如此可憎嗎?唉!難解的情緒、莫名的感覺,他都被攪迷糊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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