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家裡發生了很多事情,
實在讓人很心寒,
但也經由一些事情,
看輕了人的真面目!!
我不得不這樣說,
婆婆走了3個多月了,
事情處理的沒消沒息,
現在談論要處理,
大家表面上仁義道德,
私底下呢???
各懷鬼胎吧!!!
金寶山,當初是婆婆自己選擇然後告訴媽媽的,
也是婆婆把定存交待給媽媽的,
不要以為我們在假惺惺,
認為我們在貪那點錢,
怎麼不去想想,
如果媽媽真有你們口中的那麼不孝,
婆婆會把那定存什麼都放在媽媽那邊不讓你們知道?
如果媽媽真的有在貪那些錢,
早在一知道婆婆過世就可以把那些錢領出來!!!
何必要讓你們知道有這筆錢的存在!!!
當你們在指責別人時,
有沒有想過,
事情發生的來由,
而不是單方面的聽某一方訴說!!
是誰知道有這筆錢之後馬上態度全變??
不用我說,大家心知肚明!!!
另外,討論的結果,
我媽媽也說了,
如果決定不放金寶山也OK,
我們並沒有所謂的一定要金寶山,
媽媽後面說了,
金山銀山都可以,
只要婆婆的錢就花在婆婆跟外公身上他就沒意見!!!!!
再說,就算今天無論放在哪裡,
你們好意思拿太遠來當理由嗎???
放在大溪3個月了,
你們去看過幾次???
現在說金寶山太遠這個理由會不會太牽強?????
另外,你們認為我媽媽堅持要在金寶山,
是因為有私下的關係,
也或許有利益可以拿,
今天如果是說,婆婆過世才去談金寶山要購買或許有這個疑慮,
但契約早是在去年就準備好的,
那你們所質疑的利益在哪裡????
再來,
我們會接觸到也是經由公司,
聽說,你們之中也有人去看過,
聽說,那時就是講這個價格,
聽說,現在同一個地方的價格更高了,
如果真有你們質疑的利益關係,
我們直接拿它的市價來跟你們談就好啦,
我們有這樣做嗎???
再來,針對你們所說郵局的事情,
我承認我有講"爭議"這兩個字,
但請先搞清楚事情的來由!!!
那天,我跟媽媽先回家拿定存單,
大阿姨先過去郵局要辦理,
等我們去的時候,
大阿姨就跟我們說不能領了,
然後就要再回去二阿姨家商討,
可是大阿姨講的不太清楚,
叫我們在去問那個郵局的小姐是什麼原因,
我跟媽媽都去了,大阿姨也有在場!!!!
因為需要婆婆的身份證,
但婆婆已經除戶了,
然後我就問說,
如果我們還是要領出來,
會不會有產生法律問題的爭議!!!!!
結果事情後來變成怎樣???
我玩心機???
我耍心眼???
要這樣斷章取義栽我沒關係,
反正栽我也不是第一次了不是嗎???
但我要請問當時在場的大阿姨??
你怎沒說你去問的時候因為婆婆身分證除戶就已經不能領了???
你怎麼只說有聽到我講爭議這兩個字???
怎麼後來傳到別人口中,
全部都走樣了呢???
再來,照表弟所算的放在和平禪寺會剩下約76萬元沒錯,
但你算錯了一件事情,
他們想的根本沒有你口中所說的5個人分,
因為從頭到尾他們算的始終都是4個人,
我們的大舅舅是不包括在其中的唷!!!
所以也沒有所謂的約15萬2千,
而是約19萬元唷!!!!
怎麼傳到你耳中又變5個人呢???
誰又可以出來解答???
反正,大家各說各話,
多說也沒什麼意義了,
人在做天在看,
至少我和媽媽對得起婆婆與外公,
為了區區的100萬不到,
一家人鬧到反目成仇實在笑死人,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真實劇情真的發生在我家,
只希望,婆婆與外公的安身處快點處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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