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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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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幸福不該是給予
作者:
筱涵
日期: 2010.06.11 天氣:
心情:
幸福不該是給予
而是和喜歡的人一起創造,不是嗎?
今天在報紙上偶然瞥見這兩句話,
雖是淺顯易懂的文字,卻表達了無限。
常在想: 何謂幸福?又該如何定義呢?
難道只有單方面不斷給予和付出,
讓對方覺得快樂,充滿期待希望;
讓對方感受自己毫無保留的真愛;
讓對方沉溺於刻意營造的浪漫中,
那就是所謂的幸福嗎?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是相互對等關係。
絕非其中一個人努力用心就能擁有幸福,
彼此除了相愛,還需要達到更多的共識,
對愛的共通想法,看待愛的認真態度。
也許,幸福很簡單,俯捨即是。
也許,是彼此間-
一個關懷的眼神; 一些貼心的小舉動;
一個陽光般溫暖的微笑;
一句熟悉不過的蜜語甜言;
一起天馬行空幻想著未來光景;
這些,都足以感受幸福。
幸福,其實很簡單。 只要兩人願意用心。
快樂眼淚 Amei
看著你久違卻 熟悉的臉龐 那些煙遠往事 劃上了圓滿
因為你快變成 別人的新郎
你終身的對象 一定很理想 否則你又何必 終止糾纏
只好微笑祝福 你們的浪漫
我終於變得不多愁善感 回憶還像心跳那麼難忘
擁抱的熱 還留在我們的身上
緣分卻不能反抗 愛人不變朋友實在太難
希望離別 能讓以後 更快樂 更幸福 更美滿
漫長路上你幫我背的行囊 因為有你的汗 變成珍藏
我給你的補償 是為你打扮
那次大雨中下班 你拿一把雨傘 來接我 想起來 難免傷感
感謝你愛我一場 難得敘舊笑談 依然溫暖
有浪漫 沒緣分 總不算遺憾
我快樂 的眼淚 在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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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2 09:42
他, 43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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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2 09:34
他, 44歲,屏東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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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1 17:31
他, 47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1 17:20
他, 64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1 15:54
她, 37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1 15:50
她, 37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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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1 15:43
她, 37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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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1 14:42
他, 6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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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1 12:40
她, 37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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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11 12:39
他, 47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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