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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主題,聰明與最笨
作者: 丹民大哥 日期: 2024.09.25  天氣:  心情:
五種聰明與一種最笨



陶淵明有(責子)詩,描述自己五個兒子有多笨,詩末說:「天運茍如此,且進杯中物」。後人讀此詩,都以為他兒子真的很笨,但作詩的用意卻有多種解讀:一說,是對兒子期望甚高,寫詩是為了刺激他們用功上進;二說,是詩人慈祥戲謔,兒子笨並無損天倫之樂;三是勘破世情,國都亡了,兒子再笨也無妨。


筆者對這詩卻有一新解。也許,那些兒子並不笨,只是平平。也許,陶淵明是在鄰里泡茶時,聽到在座競相炫耀小孩聰明,有點受不了,才故意這麼寫。這是人性:誇耀有接力效應,有人接才會臉紅脖子粗。甲說兒子數學好,乙就忍不住說女兒作文強,丙本來想接口我家寶貝數學、作文都呱呱叫,不期然冒出一個陶淵明,笑咪咪細數五個兒子五種笨相,甲乙丙就都誇不下去了。


「聰明」一詞多義
父母愛誇小孩聰明,反映「人皆有子望聰明」。有意思的是,在成人世界,聰明卻常常不是好標籤,有時甚至值得惋惜,「他敗就敗在太聰明」之類的。聰明外露是大忌,賣弄聰明最惹人厭。怪了,為什麼希望小孩聰明,卻不希望他長成「聰明人」?難道只要拿到學位進入社會,聰明就完成階段性任務,應該用完即丟嗎?


當然不是,問題是出在一詞多義。聰明小孩的對應是笨小孩,聰明人對應的卻不是笨人,而是老實人。一例:王熙鳳的「機關算盡太聰明」和蘇東坡的「我被聰明誤一生」,同樣兩個字,指涉就天差地遠。

「聰明」可譯成不只一個英文單字。檢視這些字詞的出處或語源就可以發現,聰明的確具有多種面向,絕對不是耳聰目明那麼簡單。


最常見的「smart」,本來的定義就讓人大吃一驚。它是德文「Schmerz」的表親,意思是痛苦。莎士比亞作品中這字共出現九次,全是疼痛之義。聰明和疼痛有何關係?字義演化過程是如此:先在中世紀轉借為刻薄,因為刻薄令人痛,再從刻薄轉借為口齒伶俐,到最近兩百年才轉借為聰明。這字的身世讓我們恍然大悟:難怪聰明人不討人喜歡,因為聰明等於製造痛苦。


王熙鳳之所以「太聰明」,就因為她是製造痛苦的高手,她也頗以此為榮,才會在惡整賈瑞之前說:「幾時叫他死在我手裡,他纔知道我的手段。」這種與老實做對應的聰明,其實就是心術、權謀。這種聰明的層次很低,只是一己之私的輔助而已。

外文對聰明的註解,另一個也很常見的英文單字「clever」,本義是「善於奪取」,亦給人蠻荒時代優勝劣敗的聯想。原始人之異於猿猴,其一是拇指的演化。善奪取者拇指最矯健,遂引伸為聰明之義。


中文說「賣弄聰明」,英文稱這種人為「wise guy」。在現代的其他用法上,wise 只能譯成智慧,不能譯成聰明了。莎士比亞的時代卻不是如此,wise依然有聰明之義,語源與 vision 相同,意即用眼睛看。無獨有偶,人類的學名「智人」(Homo sapiens),其中 sapiens 來自拉丁文動詞 sapere,意即用舌頭嘗。獸眼亦能看,獸舌亦能嘗,獸腦將眼舌經驗化為知識的能力卻萬萬不及人腦。從經驗學習的能力是第二種聰明,層次已經比較高,超乎生物本能了。

後來人類發明了書寫,獸類更望塵莫及了。書寫對知識的累積傳遞是一大助力,從此閱讀變成學習的最重要管道。另一個常用來形容聰明的單字「intelligent」,語源就跟閱讀有關。其字根是拉丁文的 inter 與legere。Legere 是「選擇、組合」,其第一人稱單數「Lego」(我選擇、我組合)今天已是知名的玩具品牌。拉丁文「閱讀」就是假借gere這個字。閱讀的重點本來就不在眼球,就像玩樂高的重點並不在手指一樣。如果沒有選擇與組合等腦內活動,一目十行也白搭。Inter 的意義則是「二者或多者之間」。換句話說,懂得「閱讀字裡行間」才算intelligent。字裡行間的空白縫隙要讀出什麼?當然是自己的見解,知識除了吸收還要再創,要「溫故而知新」,或顏回讓子貢自嘆不如的「聞一以知十」。文明要進步,靠的都是這種聰明。這第三種聰明是應該多多鼓勵被賣弄、被外露的,不然蘇東坡就不會留下雋永詩文,愛迪生也不會有那麼多專利發明了。

誇讚小孩聰明,英文亦常用talented 一字。Talent 本為古希臘銀幣。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說了一則寓言,說某人出行前給三僕人各一筆錢,領到五千的僕人用這筆錢另賺五千,領到兩千的另賺兩千,那領到一千的卻埋起來,在主人回來時原封不動挖出來歸還。

主人於是厚賞前兩位,把第三位咒罵一頓趕出家門。Talent 後來有了「天賦、才智」之義,出處就是這則故事。人不可偷懶,必須盡力把上天所賦予的發揚光大,不然上帝就會拿回去。這是聰明的第四種定義:天賦不足恃,聰明還需要後天的努力。

聰明不值得炫耀
所以,我才勸家長別誇小孩聰明,小孩聰明也不值得向人炫耀。王安石《傷仲永》寫的,就是爸爸愛炫耀把聰明兒子害慘的悲劇。資優生的英文是「gifted child」(獲得禮物的小孩)。我們不是都有把禮物搞丟或弄壞的經驗嗎?所以聰明小孩要變笨是很容易的。也許是不努力,也許努力錯方向,明明是數學天才,卻去考醫學院,諸如此類。至於仲永不再聰明,最重要原因應該是沒志氣。

如果聰明之譽來得全不費功夫,小孩必會自以為可以天之驕子一輩子,怎可能專心致志做任何事?英文又有一字promising,專用來形容才華洋溢的年輕人,「a promising young man」,有時也用片語「full of promise」,嶄露頭角的女演員是「a young actress full of promise」。Promise 是約定。弦外之音,聰明是一場約定、一種承諾。跟誰?未來、世界、造物者?也許都是。但重點是,聰明絕對不是一己之私,發揮或埋沒隨自己高興。仲永長大後 「泯然眾人矣」,是毀約,是背信,不只他損失,世界也有損失,跟他不認識的王安石才會那麼難過。這是聰明的第五種意義:聰明不可只顧小我,對世界萬一沒貢 獻就是毀約。

我們喜歡小孩聰明,當然不是要他長成後只懂心術。但是,錯誤並不在心術本身,不然《孫子兵法》、《三國演義》這種書 就百無一用了。重點是聰明應該與懷抱成正比,不該只想著升遷賺錢。蘇東坡一輩子沒做大官,愛迪生一輩子沒發大財,他們若小鼻子小眼睛,也憂慮自己有無競爭 力,就是大笑話。

因此我奉勸父母,如果小孩真的很聰明,千萬別對他講「努力用功,將來才能找好工作,賺很多錢」這種話。這種話會在小孩尚不懂立志之前,懷抱就先縮成西瓜子那麼小。父母應該說「聰明若不好好珍惜,一下就成了過眼雲煙」來警惕他。小孩要先懂得珍惜天賦,時間到了才會慎選志向。

說到聰明不可只有私心,就要提idiot 這個字:白癡。罵人笨極了,就用這個字。其語源是希臘文,即一己之私之義。原來,在古希臘羅馬,身為公民是莫大榮譽。明明是公民,卻不參加會議也不去投 票,只顧自己過日子,希臘人就嫌他是idiot:自了漢。羅馬帝國時期,這字變成罵人通用語,自了漢才被假借為笨蛋。也就是說,最笨就是沒有公民意識。

聰明人既然具備一流的學習力與創造力,付出過人的努力就是理所當然,對世界做出過人的貢獻亦是理所當然。聰明應該辛苦一點,因為和世界有一場約定。就算不想太辛苦,最起碼,也應該做個好公民,具公德心,在乎公義。不然,就與最笨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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