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沒有什麼。我們讀書識字,有了能力不是就該幫周邊的人嗎?
其實我們家還有一個2號美少女。我女兒國中同學,常一起唱歌跳舞。國三時大概較叛逆被繼母趕出來,女兒回來報告。我問她要讓她搬進來、睡上鋪嗎?她說好,就住了一學期。
高中又同校。高一她租教會的公寓,一年後吵著要搬出去住,她奶奶煩惱得不得了。我女兒回來說,結果又搬回來住了兩年。大學才搬進師大宿舍。
養孩子都是我們大人能力所及,問題不大。倒是我上大學之前都沒有女同學,對女生的了解幾乎空白。這兩個孩子個性相反,卻能合在一起,讓我看到許多teenager可愛的面向,我的收穫算是10倍於付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