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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中的三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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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看愛情
作者: 忘了愛 日期: 2008.07.05  天氣:  心情:
今天上網爬文,看了網路上很多人的愛情故事,看了200多篇吧!心裡面只有一種感覺:愛情,是人生中最難的功課、最難的考試,因為這門學分沒有老師;這道試題永遠沒有正確答案,真的!

愛情的世界裡,有人幸福,有人浮浮沉沉;有些人愛一個人可以愛上幾十年,即使知道雙方已經結婚,但是心中最愛依然是曾經那個他(她)。這是真的!既然不愛為何要結婚?只能說,你跟你心中那個最愛無緣,結婚的對象,也只是剛好時間到了,雙方都有想定下來的意願,就這樣結婚了。但是,只有自己最清楚,心中依然有一個人,而那個人始終在你(妳)心中的一隅,因為你(妳)知道你依然深愛他(她),只是你們注定不能牽手一輩子,一聲嘆息、一生遺憾......想想,若不是用了真心、動了真情,哪來那麼多思念與等待......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思念一個已經不再愛你的人是一件很傻的事,等待一個不會回頭的人是件很蠢的事,或許有些許的道理,但是換個角度想想,有些人會將這股思念的心情化作人生的力量,因為有一個人可以想念其實是一件幸福的事,不管有沒有再連絡,想到對方依然會開心,會發出慧心的一笑,這種自然純真的情感流露能是傻嗎?我反而覺得美好!

有人說時間久了之後就不會痛了、不會哭了,也不會再對曾經的他(她)有任何感覺。所以常聽到安慰失戀的人時都會說:「你(妳)需要時間,時間久了你(妳)就會忘記這一切」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如果時間是最好的止痛藥,為何有人過了這麼多年心裡最愛的還是曾經的他(她)!想起對方時,心中還是酸酸的,眼眶還閃爍著一點淚水!時間,很重要嗎!其實,會不會忘記一個人,會不會不再愛曾經的他(她),會不會不再痛了......這跟時間都沒關係,而是跟"人"本身有關係。因為你是你自己的主人,你有權利選擇要不要忘記,只有自己能掌握自己的心情,時間是不能代表甚麼的。不用刻意去忘記曾經愛過的彼此,曾經發生過的事你(妳)怎能遺忘呢!越想忘就越忘不掉,那就不要忘記,放在心中最深處,因為那也是我們生命中的故事。

朋友常勸我趕快找到下一個情人,因為他們常說:「下一個會更好!」是嗎?如果是,那怎麼有人談了十幾次的戀愛卻依然在情海中浮沉!那為何又有些人談一次戀愛就已經找到今生摯愛!誰說下一個情人會更好!我不批評這句話,但是我也不相信這句話。如果你自己本身因為感情失敗而自甘墮落,那就別奢望下一個情人會更好,因為你(妳)自甘墮落,你(妳)連自己都不愛了,你(妳)還奢望誰會真心愛你(妳)呢?

我承認,在感情世界裡我是個很傻的人,很單純的愛上一個人,心甘情願地為對方付出,很傻嗎!不!我覺得我很勇敢,很勇敢去經營、很勇敢去愛,當然,被對方說分手時,也要勇敢地分手、勇敢地祝福對方,雖然眼淚還是不爭氣在他面前滑落,但是,讓自己瀟灑的離開,轉身給對方一個揮別的手勢,雖然淒涼,但是自己也有自己的驕傲與自尊。朋友問我說:「妳為對方付出這麼多,對方提分手,為何不跟對方吵?為何不爭?為何不氣?」我說,我為何要吵!為何要爭!為何要氣!因為當一個人不愛你(妳)了,再怎麼吵、再多的心痛與不捨,都是沒有用的。何況當初雙方曾經用心經營過彼此的感情,為他的付出也是心甘情願沒人逼我,既然是自己心甘情願的付出,哪來的吵!哪來的爭!又哪來的恨!我不氣也不恨,反而充滿感激,如果可以重新選擇,我一定會選擇勇敢再愛對方一次!

人,真的很渺小,尤其在感情的世界裡更顯得如此。愛,可以超越生死、超越時間及空間,看開了,你(妳)就會知道什麼是「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他(她)」真的!現在的我就有這種體會了,也領悟了愛情最終的結局不是分手就是牽手。我知道我還愛他,也知道他會再有新對象,那又如何呢!我不會去破壞別人的幸福,也不會去占有不屬於我的一切,那樣太辛苦了。何不把對方放在心中深處,繼續愛但不占有,或許還會微笑著......

如果一輩子都沒遇到屬於自己的對象,難道就要這樣孤孤單單一個人過完這漫長的一生嗎?這或許是很多人的問題,我只能說感情這種事真的要隨緣,沒有緣份,就像是擦肩而過的路人,距離是這樣的近,但是,誰也不認識誰,更別說會擦出什麼火花;有緣份的兩人,不管距離再怎麼遙遠,終究會有相逢的一天,你說愛情奇怪吧!但它就是真的很奇怪,沒有一個準的!

北極星是天空中永恆的行星,因為它永遠指向北方,每對戀人都會想要愛情永恆不變就像高掛星空的北極星一樣。但是,有時愛情卻像流星,很美麗卻很短暫,只在天空劃下一道光芒就消逝了,但是,那道光芒也曾經閃爍在你我的星空,也曾經劃下一道屬於彼此幸福的光芒,雖然短暫,但是,剎那即是永恆!不是嗎!

作家吳若權說過:「愛像流星,劃下曾經尋覓幸福的軌跡。」你(妳)曾經擁有過這樣的流星嗎?如果有,那你(妳)就曾經幸福過......
即使最後的路是一個人走,我相信幸福依然會長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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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24 23:40
安安
哪裡得罪要說喔ㄏㄏㄏ
 
時間:2008-07-11 08:26
她, 99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20 10:54]:

謝謝^^

 
時間:2008-07-11 00:24
他, 38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7-10 23:25
他, 26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3:33]:

謝謝你^^

 
時間:2008-07-10 23:19
她, 43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3:34]:

謝謝妳^^

 
時間:2008-07-10 23:17
哈樓
載嗎
看過你這封
為何
不跟我聊阿
 
時間:2008-07-10 21:36
她, 49歲,亞洲其他,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1:44]:

謝謝^^

 
時間:2008-07-10 20:09
她, 33歲,桃園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1:44]:

謝謝妳的回覆^^

 
時間:2008-07-10 19:26
她, 43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1:12]:

對你有幫助感覺真好
謝謝妳的簽心

 
時間:2008-07-10 19:14
她, 45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10 21:12]:

妳客氣了
這也是我的體悟

希望妳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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