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需要理由吧?為了表示對一段感情負責,所以答案是肯定的....
我聽過好幾種分手的理由,例如,< 妳給我太多壓力了 >< 我很愛妳.但.我無法在愛妳了 >,諸如此類,其實就像一顆洋蔥,剝到最裡面還不就是一樣的洋蔥圈,聽了無數的理由,還不是繞著一個事實轉--------不再愛了!
鐵了心決定分手之後,就沒有所謂的理由了吧,都已經決定了,還需要甚麼理由?得了理由,就能心滿意足地離去嗎?在不斷要求分手理由的同時,不斷問為甚麼離開我的同時,不停想為何會形同陌路的同時,共有的美麗回憶漸漸消失,崩毀,讓無數的猜忌啃噬,最終將其推翻,並厭惡,怨恨,嗤之以鼻...........直到眼前這個曾經深愛的人變得面目可憎,才肯罷休,那到底是誰傷害了曾經的美麗呢................
不甘心只會換來更多的傷心吧,還不如就這樣說聲(再見),帶著最後的溫柔,默祝彼此幸福,各自奔向明日,尋求屬與自己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