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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雜阿含經》卷一1-06經號
作者: 觀心無常 日期: 2023.10.30  天氣:  心情:
1-32五陰誦
雜阿含經講解01 五蘊的正見和正思惟:相應部「無常、苦、無我、空」。
漢譯阿含經有四部:長阿含經、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雜阿含經。雜阿含經=1362經,雜阿含經篇幅短,以止觀為止,對應相應部,最為重要。雜:是相應的意思,有一定順序,對應南傳的相應部。有丟失兩卷,中間參雜阿育王經,瑜珈師弟論攝事分是以雜阿含經為本母,根據此論和呂澄等歷代學者刊定,先捋順其中的順序。
相應:五陰六入相應(五陰:五蘊,六入:眼耳鼻舌身意)
   緣起相應  (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以至老死)
   老師及弟子所說相應(根據誰來說法)
   道品相應(三十七道品)
   八眾相應(聽法八眾:比丘、式叉摩那、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道眾生)
雜阿含取自《說一切有部》,相應部取自上座部,部派不同,都有相應調整。
[導讀:五陰;陰相應 (1/5)]
在佛經的用語中,人的身心及世間的一切可區分為:
色:物質(例如身體)及物理世界的現象。
受:感受。例如苦的感受、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
想:取相;面對境界而心中浮現對應的相;也就是認知。例如看到一個顏色,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見過相同的顏色,而知道這是什麼顏色。
行:造作。例如意念的造作、意志力。
識:識知;覺知。
[我註.色法=眼、耳、鼻、舌、身。]
[我註.心法=意識。專注於心法對治妄念,念起不分別心,善知善惡業之外相]

五陰有以下特性:
無常:遷流變化,沒有恆常不變的。
苦:受到逼迫。
空:因緣和合而生,沒有實體。
非我:不是「我」。
既然五陰都有無常、苦、空、非我的本質,執著於五陰而引起煩惱,實在不智。於是佛陀教導我們如何認清真相,斷除煩惱執著,解脫生死輪迴,獲得真正的自由。選自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一)[0001a0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當觀五陰無常、苦、空、非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五陰:色、受、想、行、識。五陰有遮蔽意。五陰=有為法。蘊:積聚。
#色蘊:物質的積聚,由地水火風四大積聚而成,範圍=內:是指色身,外:這個世界的一切。
眼睛所能見之物稱:可見有對色。如顏色、形狀、動作。
聲香味不能以眼見,可用耳鼻舌接受,稱不可見有對色。
法塵又名無色表、不可見物可對色。
#受蘊:領納的意思,是根身領略外境而生起感受的一種作用。受的種類大致可分兩種:
  1.身受:眼、耳、鼻、舌、身五根對境所生的感覺,可分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受順境而起的叫樂受,樂受易起貪心;受逆境而起的是苦,受,苦受易起瞋心;受非順非逆境而起的是不苦不樂受,不苦不樂受則起痴心。
  2.心受:意識對境所生的情緒。意識領納順境所起的感受稱為喜受,意識領納逆境所起的感受叫做憂受。
#想蘊:想蘊,「取像」的意思,攀緣外境,回憶往事,幻想將來,都是想。也就是認識外境時,攝取境相,在心中產生概念的作用。對於已領受的境界,再加以分別想像,就叫做想。
#行蘊:「遷流造作」的意思,是對於心中的概念產生思慮決斷,乃至造作動身發語的行為。身、口、意三者所起的思惟、作意,及身、口的善惡行為,都是屬於行。
#識蘊:「了別」的意思,是心對於外境明了識別的作用,如眼能了別青黃白黑,耳能了別好惡音聲,鼻能了別香臭之味,舌能了別酸甜苦辣,身能了別冷暖軟硬。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對境只取總相來分別,類聚此六識而立名為識蘊。由於識的了別,使境增明,使思想等有所領導。
世間的有為法都是由五蘊積聚而有,[五蘊]是因緣和合而生的假法,本無實在的自性,因此說「非有」。就物質方面來說,色蘊是四大假合而有,本無實性。就精神方面來說,受想行識等四蘊都是對境而生。所對的色蘊既非實有,能對的四蘊自然也是假合之相,因此,色心二法,當體皆空。
觀:專注地觀察、止觀,因止生定、因觀生慧。觀察色蘊的無常住,色蘊一直在遷流變化,比如身體一直在變化,從嬰兒的出生開始,到成長,到長大以至年老衰弱等等。
厭離:離欲,厭有不悅、不樂之意。與厭惡無關。 
「如是觀受、想、行、識無常,如是觀者,則為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
「如是,比丘!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如觀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無常:遷流變化,沒有恆常不變的。
喜、貪:喜愛、貪欲。
受:感受。例如苦的感受、樂的感受、不苦不樂的感受。
想:取相;面對境界而心中浮現對應的相;也就是認知。例如看到一個顏色,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見過相同的顏色,而知道這是什麼顏色;接觸到一個概念、語言,心中立刻浮現過往所接觸過相同的概念、語言,而知道這是什麼概念、語言。
行:造作。
苦、空、非我:苦:受到逼迫。空:因緣和合而生,沒有實體。非我:不是「我」,又譯為「無我」。
[對應經典]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12經無常經。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13經苦經。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14經無我經。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51經喜盡(一)經。


(二)[0001a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當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比丘!於色正思惟,觀色無常如實知者,於色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如是受、想、行、識當正思惟,觀識無常如實知。所以者何?於識正思惟,觀識無常者,則於識欲貪斷;欲貪斷者,說心解脫。
「如是心解脫者,若欲自證,則能自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是正思惟無常,苦、空、非我亦復如是。」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正思惟:正確的思惟。
如實知:如其原貌地了知;契合真理地了知。
所以者何:為何會這樣呢?
本經中「於色當正思惟」是指什麼?就是下一句話「觀色無常如實知」。其餘經中也有更詳細的說明,例如《雜阿含經》卷十第259經中,舍利弗尊者說要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CBETA, T02, no. 99, p. 65, b14-15)
[對應經典]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52經喜盡(二)經。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182經凡無常者(一○~一二)經。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183經凡無常者(一三~一五)經。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184經凡無常者(一六~一八)經。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186經外(一、二、三)經。

 
(三)[0001a28]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
(知:正知,通達,搞清楚色蘊的利益與過患)
(明:辨知、了知,整體全面的看待色蘊,即可看到利益少、過患多)
(斷:清楚了知後,就知道方法,斷除對色蘊的貪愛,得到離欲的結果)
(斷苦:何為斷苦?苦為何?眾生有心的苦與身的苦。當眼睛被外塵吸引時,產生欲愛渴望,不以為苦,像喜歡看俊男美女,易引發貪欲、忌妒,若無學會察覺自己的五陰變化,這就是對色蘊不通達、沒有了知、不能遠離欲愛心,無斷除苦的根源,則不能斷苦。)
「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怎修?眼所見色塵(俊男美女)時,轉變所緣,或是回到自己的所緣[注意力],持咒就拉回持咒,
念佛就將注意力拉回念佛,或觀內息[呼吸],或修不淨觀,觀想白骨,可令產生的貪欲和忌妒漸消退。)
(如何知道自己的色受想行識呢?要能先覺察到五蘊、了知五蘊為何,以色而言,當被外塵吸引,所緣跑掉,當你注意到了之後,即刻將注意力拉回所緣上,不自責不懊悔,繼續專注所緣)
[對應經典]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24經遍智(證知)經。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27經曉了(二)經。



(四)[0001b0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超越)生、老、病、死怖(恐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越生、老、病、死怖。諸比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越:超越。
[對應經典]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27經曉了(二)經。



(五)[0001b16]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貪戀、喜愛的話,就是貪愛苦,因為色是無常、苦、空、無我的特質);於苦愛喜者,則於苦不得解脫、不明、不離欲。如是受、想、行、識愛喜者,則愛喜苦,愛喜苦者,則於苦不得解脫。
「諸比丘!於色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如是受、想、行、識不愛喜者,則不喜於苦;不喜於苦者,則於苦得解脫。
「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斷苦。
「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得解脫者,則能斷苦。」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於色愛喜者,則於苦愛喜:貪愛色的話,即是貪愛苦。(因為色是無常、「苦」、空、非我的。)
[對應經典]

此經前半段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29經歡喜經。
此經後半段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24經遍智(證知)經。



(六)[0001c02]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
「諸比丘!於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
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對應經典]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27經曉了(二)經。



 出處: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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