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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姐弟戀
作者: 回憶中的過客☞ 日期: 2011.01.21  天氣:  心情:

  壹周刊的封面故事:

日前,台灣高等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台灣版《魔女的條件》師生戀案。戀上國中生的女老師劉曉旻一審遭判8個月,法官要她在男學生20歲前,不准再有往來。但女老師顯然不畏坐牢,本刊直擊,37歲的女老師劉曉旻,在高院開庭後,就和這位15歲男國中生2度約會。期間互動親密,牽手、擁抱、親吻樣樣來,愛火繼續延燒。學生家長知道後痛罵:「女老師太自私了!」 

  壹周刊還真無聊,連一般老百姓的生活都有興趣去八卦一下,幹嘛不去追一下哪一個立委大人又帶者

助理去汽車旅館辦公還是借廁所的呢?這種老師愛上自己學生的畸戀有什麼好奇怪的,只是男主角是

個稚氣未脫的國中小鬼頭而已,才會引發那麼大的風波吧?俗話說:吃幼齒補眼睛!這個老師可能補過

頭了一點,如果,是找個大學生應該就沒有啥人會反對了吧!?

   幾年前還有一個翻版的畸戀故事:[莉莉VS小鄭]!莉莉是個年近50的阿婆級師奶,小鄭不過是個未滿18歲

的高中生而已,這種組合才是叫人訝異吧!偶不管用什麼理由想幫小鄭解釋一下都很困難,拜託,眼

睛再怎麼蓋到蛤仔肉也不會瞎成這樣吧?偶實在看不出來莉莉到底有哪一點可以吸引一個高中生投懷送

抱的,有點開始懷疑是不是莉莉學了降頭或者是拜了狐仙,才有辦法擄獲一個熱血的高中生吧?不

過,沒多久的時間莉莉就被人破法了,小鄭還是恢復高中生應有的行為去虧個年紀相當的美眉了!

  其實姐弟戀在這年頭跟家常便飯一樣的普通,一點都不覺的有啥不對的呀!沒人規定只有男人可以娶嫩

妻,老查某只能再找一個老兵隨便嫁一嫁而已吧!這種事是"歡喜做.甘願受",管人家那麼多幹嘛?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管不著呀!不過37歲的老師跟15歲的國中小男孩不被祝福也是理所當然的吧!?可是要說這個

老師有什麼企圖就有點免強了,偶個人是不覺的國中生會有什麼價值可以吸引人的!況且這個賭注也太

大了,誰知道國中生變成20歲青年的時候還會不會喜歡一個40歲的歐巴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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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21 16:40
她, 39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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