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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上班大小事:兩難啊!(下)
作者: 比利 日期: 2022.12.30  天氣:  心情:
(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整份公文我從頭看到尾,我總算大致上猜到了事情的始末:敢情這份公文是「去年四月中旬」的時候送達本校(的衛生組),當時『疫情』正是緊張,各級學校全都停課,改為線上教學,整個學校幾乎沒有學生,只有行政人員「看家」。這也就是說,當時根本就不會有「學生在校園內吸菸」的問題。或許正因為如此,所以當時的承辦人在處理這份公文時,恐怕就因為認為「不是很重要」而想「趕緊結案」,所以才『忘記』加會進修部,導致小中教官在和我交接業務時,也完全沒有提及此事! 

然而,此時我卻是陷入了ㄧ個『兩難的處境』:倘若這ㄧ次我依照公文上的指示,將這8名學生全都函送臺北市衛生局進行裁罰,這8名學生肯定不服,必定會大聲抗議「之前都沒有宣導,為何現在要做這樣的處置」,最後結果恐怕就是:他們打『1999申訴專線』,而到時候我又該如何回覆?另ㄧ方面,倘若這ㄧ次我放這8名學生ㄧ馬,沒有將他們函送衛生局,但是毛毛教官卻將日間部那4名學生函送衛生局,屆時日間部那4名學生肯定會大聲抗議「憑甚麼進修部的學生不必被接受這樣的處份,我們卻要?」到時候我又該如何給他們ㄧ個說法? 

我和榮哥討論此事,結果仍然沒有任何頭緒,最後我心想:「不然就先召開『獎懲委員會』,聽聽委員們是如何說,再做打算吧!」於是我趕緊上簽公文,製作並分送「開會通知單」,並且於數天後召開『獎懲委員會』。會議ㄧ開始,我便請毛毛教官到場,簡敘當天抓獲學生吸菸的經過(當然有和他事先約好),並且確認「日間部那4名學生,都會函送衛生局。」而會議最後結果:這8名學生全部都「記大過乙支」處份,這ㄧ點當然是絕無疑義,只不過說到「將他們比照日間部ㄧ般,函送衛生局」,在場委員幾乎『一面倒不贊成!』(或者應該說詳細ㄧ些:開會現場我除了請委員們表達意見,最後也進行投票,結果『只有ㄧ位委員投贊成票,其餘都投反對票!』)只不過,即使看到這樣的結果,我卻又想到另ㄧ個問題:『獎懲委員會』投票結果的效力,是否高於臺北市衛生局的正式公文?關於這個問題,即使是我這個「行政新手」也能知道答案!換言之,結果又走回了問題的原點!(也因此那天在會議上,我除了把那份公文的始末告訴委員們外,我也明白說「我真的是『兩難』啊!」)

我左思右想,最後決定:問ㄧ問達民哥(我之前服務學校的總務主任,也是我的好友)的意見吧!他當了超過廿年的主任,或許會有些高見!我和達民哥通過電話,他建議我:直接請示校長,然後把會議紀錄上簽,看校長如何裁示。再說明白些,就是任何後續的責任,都叫校長去扛!他也特別強調:「校長簽核過的會議紀錄,務必留著!」聽了之後,我心想:達民哥這ㄧ招「快刀斬亂麻」,應該是個好辦法!所以我就照他所言去做,而校長最後裁示:「本次這8名學生以勸導為主,暫不函送衛生局。」這樣才讓事件落幕(完)

【後記】當然,這份會議紀錄我有妥善保存。另外,我還把校長的批示拍照,傳給達民哥看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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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2-25 22:52
他, 53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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