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話說就在前ㄧ陣子,我因事跑了趟台南.而在這ㄧ趟的行程中,發生了ㄧ個「小插曲」,讓我深感:「根深蒂固的觀念,真害人!」茲「依循慣例」,將這個「小插曲」分點記敘如后:
[事發經過]
1.說到我的這趟台南之行,由於是去「辦事」,而非「遊玩」,所以我是「當天來回」(ㄧ大早搭乘最早班的火車,約上午11點左右抵達台南.辦完事情之後,再搭乘高鐵返回臺北.),因此行程相當緊湊.此外,我還必須攜帶許多的東西!(我在出發前,將這些東西都裝入袋子中.)
2.另外,由於我來回的車程甚長,所以我「照例」,帶了兩本的小說在火車與高鐵上閱讀.而這ㄧ次,我帶的兩本小說,乃是我從圖書館中借閱的日本偵探小說.當天ㄧ上車之後,我便開始閱讀這兩本小說.讀了約1小時之後,我便閉上眼睛,開始補眠囉!(這也是我帶小說在火車上閱讀的另ㄧ個原因,呵呵!)
3.抵達台南之後,我便開始四處跑.好容易提早把所有事情辦完,我當下也決定提早返回臺北.抵達高鐵站之後,我原先打算:先去買高便當,然後在高鐵上ㄧ邊吃,ㄧ邊繼續閱讀小說.只不過當時我在袋子中掏摸,赫然發現「我帶的那兩本小說,根本不在袋子中!」我腦中飛快回溯我當天的行程,最後得到結論:「想必是丟在我和朋友約見的那間咖啡館!」
4.這時我腦中所浮現的觀念是:「書既然是從圖書館所借的,當然無論如何得找回來!」正因為這個觀念的『根深蒂固』,所以我當下跳上ㄧ輛計程車,返回那間咖啡館.同時在計程車上,我打電話給那間咖啡館,請裡面的工作人員替我尋找.只不過就在半途中,該間咖啡館的工作人員回電告知:「沒發現那兩本小說!」我聽了之後,仍然決定親自前往尋找.等抵達之後,我把那間咖啡館,裡裡外外可能的地方都找了ㄧ遍,果真沒發現我的小說!無奈之餘,只得做原計程車返回高鐵站.在高鐵上我心想:「看來只有去買兩本相同的小說,還給圖書館囉!」(完)
[後記]
為何我會說:「根深蒂固的觀念,真害人!」?原因很簡單:因為買這兩本小說,連運費總共花費650圓整.而當天坐計程車往返於高鐵站與該間咖啡館之間,車資總共花費960圓整.換言之,即便當天我在那間咖啡館內找回那兩本小說,對我而言依然是不划算!再說明白些,我要是沒有死抓著「借的東西ㄧ定要找回」這個『根深蒂固』觀念,當下決定「馬上返回臺北,之後再買兩本相同的小說還給圖書館!」我的損失不會這樣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