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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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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改變司法
作者: 獨孤求敗:謝宜容霸凌害命 日期: 2021.12.12  天氣:  心情:
改變司法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獨孤求敗:
提出刑事告發之後,如果檢察官包庇、“簽結”被告,就對承辦檢察官提出
刑法第125條第1項第3款後段濫權不追訴罪的刑事告發,並公佈那個承辦檢察官的姓名!
這樣才能對承辦檢察官產生壓力、監督以及制衡的作用,還能以儆效尤 !
必要時,再把違法濫權的檢察官,檢舉到監察院!之後 ,誰包庇承辦檢察官,就接續提告包庇、“ 簽結”承辦檢察官的那個檢察官!
這樣循環、接續下去, 才能避免檢察官淪為民進黨的司法走狗!如果不這樣做,司法永遠不會有公信力!
陳揮文不懂法律,當然很多法律人也不懂得活用法律,善用媒體!
馬英九就是這樣啊!不懂得活用法律,不懂得善用權力!所以,到現在那些敗類 檢察官還敢惡整他!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司法最大的問題在於執法者本身,也就是檢察官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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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3-02-11 01:50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21-12-17 12:30
他, 51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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