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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勿以惡小而為之
作者: 捷客 日期: 2021.11.30  天氣:  心情:
務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勿以惡小而為之
2021-11-30 03:41 聯合報 / 林一平

最近收到學校資訊學院的簡訊,教授針對一個議題,議論紛紛。原因是臨時校務會議通過有關學生獎懲辦法的提案,將來學生考試作弊有分輕微和嚴重的情節,至於要如何區分,校方沒有給出準則。一位教授說,過去在資訊學院考試作弊只有唯一標準,現在改成這種條款,我們以後就準備跟作弊學生爭論怎麼樣子作弊是輕微、怎麼樣子作弊是重大了。真的是很可笑!原來這就是我們的大學教育,quite a pity。

另一位教授說,去年期末考中有兩位外系學生用手機作弊,助教當場抓到,要求他們在答題本左下方「作弊需被記大過一支」的警語處簽名以示承認。事後上簽到校方學生獎懲委員會,將這兩位作弊學生記大過一支處分。其中一位學生坦承作弊,記一支大過結案;另一個學生翻案堅持他沒有作弊,還說在答題本左下方的作弊需被處分的警語處簽名,不代表他有作弊。

獎懲委員會的兩位學生代表質問教授:「是否考試前已經有明確說明考試時不可使用手機?否則考試程序並不完備。」教授受到學生代表這樣質詢後,百感交集,心想任教廿一年,每次期中、期末考前從不需做如此聲明,難道考試前沒做「考試時不可使用手機」的聲明,學生就可以在考試時使用手機作弊嗎?

教授熱烈的討論,讓我想起禪宗的一則公案。西元八○六至八二○年間白居易出任杭州太守,慕名拜訪鳥窠道林禪師。白居易問禪師:「如何是佛法大意?」禪師回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法。」白居易的大哉問,竟得到這麼平常的答案,啞然失笑說:「三歲小孩也知曉這個道理啊。」禪師說:「三歲孩兒雖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言下之意,這個道理三歲孩童都會說,可惜許多八十歲的老翁做不到。資訊學院教授討論考試作弊,亦是如此。

臨時校務會議的決議,讓我感慨。劉備逝世前告誡兒子劉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我們號稱培養仁心仁術的學生,難道要教他們考試作弊可以分輕重?未來他們如何對待病人?

泰爾(Sylvanus Thayer; 1785-1872)擔任西點軍校校長時約束軍校生不准欺騙,成為軍校生榮譽準則(Cadet Honor Code):「軍校生不可撒謊、欺騙、偷竊,也不可容忍做這些壞事的人。」西點軍校對於考試作弊,的確有輕重之別,情節嚴重退學、主動坦承錯誤,處以留級半年或一年「留校察看」,如有再犯校規之舉,將被立即退學。當年陽明創院韓偉院長以西點軍校Cadet Honor Code創建陽明的榮譽制度。培育對病人負責的未來醫師,韓院長對考試作弊也是零容忍。(作者為科技部前代理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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