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由敏指出,許多家庭主婦邁入家庭前,在職場工作都有一部分的勞保年資,但因為尚未達到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因而變成無效的勞保年資。不過,勞保條例修正後,勞保的無效年資可以和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合併計算,國民年金保險加上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讓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假設今年60歲的王媽媽,投保勞保11年,因為家庭關係離開職場、退出勞保,假設王媽媽之前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為3萬2,000元,10月1日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王媽媽因為仍不具備勞保身分,就是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 王媽媽參加國民年金五年,年滿65歲就可開始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的老年年金。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王媽媽之前還有11年的勞保年資,兩者合計已經有16年年資,已經符合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必須達到16年的規定。所以王媽媽不但可以領取國民保險的老年年金,還可以領勞保的老年年金,兩個保險的年資都不會平白浪費。
王媽媽年滿65歲時,因為有11年的勞保年資,就可請領5,456元的勞保老年年金。不過,因為王媽媽已經選擇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因此,國保老年年金只能選擇領取沒有3,000元基本保證的B式,即17,280元 ×1.3%×5年=1,123元。國民年金加上勞保年金合計,王媽媽每月可以領6,579元的老年年金直到過世。
林由敏分析,以往投保勞保10餘年的民眾,因為勞保年資低於15年,無法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國民年金開辦後,就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累積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兩大保險年資合併計算,晚年退休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