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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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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作者:
蔡小孟
日期: 2012.06.13 天氣:
心情:
曾聽過有人說,好感是淡淡的喜歡,喜歡是深深的好感,真的是這樣嗎?
老實說,在我十八來歲時,情竇初開的年紀,根本不懂得什麼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更別說到愛了,那時候對我來說更是遙不可及的東西。
有一年我認識了一個女生,小我八歲左右,現在想想,當時對她雖然稱不上是喜歡,
但也不討厭,我想...這應該算是好感了對吧,沒錯!這應該是好感,
所以,那一陣子常常跟她走得比較近,一起吃飯、一起逛街等等,這樣算在一起了嗎?
我不知道,因為當時的我根本沒想那麼多。
有一次,她哭了,我不由自主的肩膀借了她靠了一下,從那次以後,我不在是一個人了,
因為我們走得更近了,甚至是逛街時,我們的手就不知不覺的牽在一起,
這樣算是喜歡一個人嗎?我真的不知道,就旁人的眼光看來,也許我就像她的男朋友,
但我的心裡呢?只有一團問號,沒過多久,她開始會很常常的打電話給我問我在那裡,
她開始會半夜打電話給我說她睡不著,她開始會叫我幫她買晚餐,
她開始會叫我幫她做東做西,這是我應該做的嗎?我不知道,
但我只覺得自由的時間愈來愈少,於是,我開始不接她的手機,
我開始對她說我想睡覺,我開始叫她自己去買晚餐,我開始對她說我很忙,
我就像一隻脫了線的風箏一般,時常讓她找不到人,有一次,她藉故說電腦壞掉了,
叫我過去看,我沈默地很快就把電腦修好,正當我準備離開時,
她從皮包拿出了七塊錢給我(多少我也忘了,我問她說給我錢做什麼,
她說她現在想吃布丁,而且她不吃統一布丁,一定要桂冠熟布丁她才要,
而且還千交代萬交代叫我不要買錯,當時我的心裡有點不高興,而且她只給我七塊,
錢也不夠,我就很心平氣和的對她說:你只給我七塊,請問大小姐,布丁有賣半個的嗎?
當然.....布丁沒有賣半個的,她的意思我很清楚,她要叫我自己生八塊出來,
然後千里迢迢的到附近的超市買布丁回來給她吃。
你相信嗎?我們居然就為了一個布丁鬧翻了,我拿了那七塊錢後,
走到了摩托車旁想了一想,最後又走回了宿舍,很明顯的,我沒去買布丁,
而且,我把手機關機了,準備睡覺,半夜十二點時,我們那一棟宿舍的門鈴響了,
是她,她跑到我住的地方來跟我要那一顆布丁,當時,我趕緊跟室友交代說我不在,
隨即我便衝到頂樓的陽台躲了起來,她不相信我室友的話,於是便氣沖沖的,
叫我的室友把房門都打開給她檢查,看我有沒有躲在裡面,當她檢查到三樓的房間時,
我只躲在三樓的陽台外,我們之間只隔了一座牆,當時的氣氛真得是緊張萬分,
果然,我還是不適合玩躲貓貓,最後當然被抓包了。
冷風颼颼,我和她就在三樓的陽台上對峙著,當時的我很狼狽,
只穿了藍色睡褲和白色內衣,而且還穿了一雙大賣場裡五雙一百的塑膠拖鞋,
但我還是要很帥氣把一隻手搭在陽台的護牆上,以側面四十五度角冷漠地面對著她,
任憑風吹亂了我的頭髮,我的眼睛仍舊凝視著黑暗未知的遠方。
布丁呢?她雖然生氣的問,但我一句話也沒答。
我的布丁呢?她再問,我依舊沈默。
你是什麼意思,說清楚。我還是沈默。
你到底是想怎樣?我還是沈默、沈默、沈默。
後來,她開始對著我狂罵,我想大概有十分鐘之久,一直不停的數落著我,
當時的我只能用沈默來維護我僅剩的尊嚴,她罵累了的同時,我終於說話了,
而且只說了一句:你說夠了沒有?我要睡覺了,我們之間就這樣吧,我很帥氣的說。
話一停,只見她哭紅了眼睛一股腦的衝下樓去,後來就再也沒來找過我了,
這樣算是分手了嗎?我不知道,也許就沒有開始過,那何來的分手呢?
這算是喜歡嗎?我想不算,因為喜歡一個人的感覺不會如此糟糕,所以經過這件事以後,
我的肩膀再也不敢隨便借女生靠,只因為.....自己喜歡的女生一定是先有好感,
但有好感的女生卻不一定會喜歡,畢竟男人女人之間互相吸引的必要條件,
一定是不討厭對方,與對方有好感更進一步才會互相連絡、約會、牽手、擁抱、
作愛做的事等等,但喜歡卻是要經過長時間瞭解才能由好感慢慢演變而來,
至少這對現在的我來說是這樣,自己了解自己就已經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更何況是了解一個完全陌生的人呢?這難道不需要時間嗎?所以在男女在一起之前,
千萬不要被一開始虛幻的感覺所矇蔽了,那些都是不切實際的東西。
我可以對很多女生有好感,但喜歡的人卻只能有一個,在喜歡上某一個之前,
我會花時間去瞭解那一個才是最適合的我,而不是看到了一個有好感的女生,
就開始窮追猛打,自以為是的付出自己的感情,到頭來,卻連那個女生要的是什麼也不知,
這樣就算追到了又如何?追到了才是痛苦的開始呀.....!曾看過一句話,
愛在矇矓不清時最美,這句話說得沒錯,在霧裡看花永遠是最美的,
但我卻覺得要打破這層矇矓看到的,那才是真正的美,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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