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97422
 昕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389。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嘿。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接受?
作者: 昕曌 日期: 2009.07.27  天氣:  心情:

『這個人的思想好怪喔』


『因為他是藝術家,所以....』










『當他思想卡到飽和,他就是個瘋子了...』









從事創作或藝術表現的人,其特立獨行之處會被視為是有個性,

即使與一般人的感覺稍有出入,還是能夠被接受。─久石讓
標籤:
瀏覽次數:215    人氣指數:5215    累積鼓勵:2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389。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嘿。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7-29 08:42
他, 40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31 01:00]:

對 就是他

我也很喜歡他

 
時間:2009-07-27 18:07
他, 4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7 18:32]:

有啦

字有比較大一點了啦

 
時間:2009-07-27 12:14
他, 50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27 17:08]:

對啊。對啊。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