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連鎖大賣場今年一月向北縣三重羅姓女批發商進貨三百公斤蓮霧,配銷北部各分店,昨天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通知該批蓮霧驗出殘留農藥。北縣衛生局表示,雖已禁止羅姓批發商繼續出貨,但先前三百公斤蓮霧早已被吃下肚,無法追回。
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表示,桃園縣衛生局一月抽驗該賣場中壢分公司所販售的蓮霧,昨天收到的檢驗報告出爐,發現殘留有農藥護汰芬(Flutriafol)0.02ppm(依法不得驗出),因出貨商位於三重市中正北路,所以立即轉通知北縣衛生局前往處理。
王淑芬說,羅姓批發商供稱,該批蓮霧是向三重果菜市場內的六家水果商進貨,全都轉賣給同一間大賣場,但無法確定有農藥殘留的產品出自哪一間水果商。王淑芬還說,該大賣場將羅女的蓮霧配往北縣市、桃園和新竹等地分店,其中位於北縣淡水、新店、樹林和蘆洲四家分店都已無存貨。
衛生局表示,目前以暫時將羅姓業者現場另行進貨的蓮霧抽驗,待檢驗合格後才能販售。
近來北縣衛生局已處理多起蔬果農藥殘留事件,但往往緩不濟急,發現時問題東西早已被消費者購買吃下肚。衛生局人員也無奈的說,相關農政單位應該落實源頭的把關工作,否則等衛生局事後發現不合格產品時,恐已是亡羊補牢。
衛生局長許銘能也提醒,蔬果農藥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水溶性,民眾食用前盡量最好先削去外皮,並以清水沖洗、浸泡,即可必免吃入殘留農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