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說買便當的故事不會那麼快完,一定會有趴吐、趴樹哩……這個故事一定會有後續的!結果今天便當小姐出來說明了! 「面對一堆媒體記者逼問,便當小姐難掩激動情緒,希望各位媒體高抬貴手。她說自己犯大錯,當初也是在中和的便當店,從別的顧客口中聽來的,對於影響到社會氛圍甚至國家顏面,她說她對不起社會大眾。」
ㄟ~~她說,便當文是她是聽來的! 哈~但是這一件事很有趣喔!
接下來喔!既是聽說,那她聽誰說的,誰講的,冤有頭債有主呀,這事還是可以往上追呀!而不是說,她聽來,然後因為沒有想那麼多,就用第一人稱寫文,然後之前你怎麼上西天電視台,還講得頭頭是道呀!
事情那有這麼簡單,誰說的還是要追根究底不是嗎?
不然便當小姐自己要扛這筆罰款嗎?然後那個幫忙出頭的小姐,這下好笑了!一直要便當小姐說,她就是當事人!唉喲!結果人家就承認說,那是她聽來的,你偏要說,那是事實,請問一下,事實是什麼,我們也很好奇呀!
買便當的人是誰?不賣便當的老闆又是誰?菲勞在那兒?既然是聽說,還是都要說清楚講明白呀!總可以追得到人,以及這件事的真與假不是嗎?而不是出來哭哭就算了呀!
其實,便當小姐愛出風頭,趁著這把火在燒時,就想說那潑一下汽油,讓火燒得更旺一下,結果沒有想到,火就延著汽油燒到自己身上,這可能是便當小姐始料未及的事!
因為她以為關了FB就不會有事了!結果沒有想到,殊不知IP是可以追查到人呀!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只有你,就連貴國的領導人也是一樣,凡睡過,也是會留下證據的呀!
看看吧!是不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