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的人們,總不能固守這份天緣,不能以易逝的青春和焦灼的心情屏息靜候吧?
於是,我們常常很勉強地接受了隨風而至的他,卻又一遍遍地把他和自己心目中那個完美的設想來進行對比,對比一次,失望一次。
我們並不懂得,如何去珍惜身邊的和已經擁有的;『我們也不知道,自己已經得到的,其實就是最大的幸福,最真的愛情!』
什麼是愛情?
哲人說,愛情就是當你知道了他並不是你所崇拜的人,而且明白他還存在著種種缺點,卻仍然選擇了他,並不因為他的缺點而拋棄他的全部,否定他的全部。
如果有這樣一個人,他在你的心目中是絕對完美的,沒有一絲缺陷,你敬畏他卻又渴望親近他,這種感覺不可以叫做「愛情」,而是「崇拜」。
崇拜需要創造一個偶像,就像圖騰之類沒有血肉的東西; 「而愛情不需要,愛情是真真切切得能夠用手觸摸用心體會的。」
愛情是你明知他穿得十分「土氣」,卻甘願帶他出入於大庭廣眾;是你明知他有著 缺點,卻還堅持要把她帶回家給媽媽看;是妳鄙視的殺豬匠,卻偏偏做了殺豬匠的妻子;是你素有潔癖,卻十分勤快地為他洗著油膩膩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