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遇 》
人與人的相遇就像是一個隨機抽樣 在不同的時間空間之中.....彼此相遇.... 有些時候...你會發現.. 你一開始最看不順眼的人 竟然是你的好友....... 因為你發現了他的好.... 有時候...你根本不想去認識一個人....你覺得無趣 後來你卻發現...... 他是你想要認識的那種人... 有時候.....你非常喜歡一個人.... 但是你知道... 你們根本不能在一起.... 愛你的人....你不愛.. 你不愛的人...卻是那樣的愛你,, 這複雜的習題卻又如此的跟著我們....解不開也算不清 人家說在對的時間愛一個人...你是幸福的... 在錯的空間遇到一個人....你是痛苦的...... 有些人你就是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受 有些人你怎樣就是說不上幾句話...... 像是一部公車...... 大家在這一站上車......又在另一站下車 事事總是充滿變數與未知...... 曾經感情很好的朋友...... 即使感覺還在...... 可是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而疏離 所以大家要珍惜每次都偶然邂逅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 錯過了這次 你跟他會在哪個空間再相遇...... 也許這是你們唯一一次的相遇......
《 把愛情還給愛情 》
愛情已不是愛情。當你縱身於情愛的糾纏, 該知道,很久以前愛情就已不再是愛情了。 它也許,是赤裸裸對人性的試煉, 是冷冰冰對生命的諷刺,卻並不是愛情。 愛,是情慾、是肉慾。是兩者的交集與聯集。 是人性最真實的表達。是會嫉妒、想占有、是失去理性。 不完美的人,不該去強求完美的愛。讓愛,沒了人性。 糾葛在海枯石爛,山盟海誓的邏輯中。 困窘在天長地久、此情不渝的迷思裡。 不要用文學家、藝術家的把戲,困住平凡的自己。 就像A片中的男主角的能力,是導演剪接出來的,並非真實的性愛。 還給自己的愛,一個真實的面孔,一個人性的面貌。 讓愛只是愛。忘掉千百年來傳頌的迷思與邏輯。 讓愛可以自在的愛與不愛。愛自來自去,其餘都是假的。 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愛,不該是故事中神話般的情節。 當你看著書上告訴你愛是什麼什麼的時候, 先想想自己是什麼?先是經過文學的美化, 愛情如今更被商人簡化成為一種美麗的商品,一種公式; 在傳播媒體的催化下,刺激人們購買昂貴的情人節禮物, 喜餅,婚紗照,喜宴,蜜月旅行,結婚週年禮物, 以及一大堆談論愛情,描寫愛情的書籍。 天長地久,從一而終的愛,變成一個標準,一種道德。 像是格林威治的時間一樣,被強調個人化的現代人遵守著。 於是每一個有著不同人格特質的獨立個體, 在愛的世界裡,卻心甘情願的放棄自我。 遵循著愛情小說的描繪,愛情專家的看法,形塑著相同的愛。 並且規範在法律條文中。 至此,愛情不再屬於人性,而是至高無上的神話。 讓根本不完美的人類, 在美麗的故事中,一遍遍的品嚐無法完成的另一種美感, 造就另一段淒美的故事。